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受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受贿罪一般判几年

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受贿行为之后,其实不一定就会构成受贿罪,毕竟要看此时受贿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才行,要是不满足规定数额的话,则此时仅仅是按照一般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处理。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的时候还要结合构成要件的内容,那么受贿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受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另外,对受贿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所以,受贿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入地加以分析判断。如在实践中,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财物,只象征性地付少量现金,实际上是掩盖受贿行为的一种手段,对之应当以受贿论处。对于这种案件受贿金额的计算,应当以行贿人购买物品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受贿人已付的现金额来计算。

二、受贿罪一般判几年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合上文的介绍,您应该清楚受贿的构成要件内容是怎样的吧。首先要求是特殊主体实施了相应的行为,另外此时还必须是出于故意进行的受贿,而要是过失有受贿行为的话,则这样的情况下也是不会认定构成犯罪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最新诈骗罪量刑是怎样的?
      在侵犯财产的犯罪当中,诈骗罪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刑法》里面规定的犯罪有好几百个,虽然其中也存在相似的犯罪,但却没有完全一样的犯罪。那要是触犯诈骗罪的话,此时的量刑是怎样的呢?我们带来最新诈骗罪量刑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最新诈骗罪量刑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处罚原则是什么?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


·刑事诉讼法信用卡诈骗规定是什么
      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法律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刑事诉讼法信用卡诈骗的很多规定也被您所了解。现在有很多人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也侵犯了人们的财产安全,根据诈骗的金额可以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 一、信用卡诈骗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


·持枪抢劫银行判几年和犯罪认定
      一、持枪抢劫银行判几年和犯罪认定银行,包括国家银行,也包括民营银行和外国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银行,这里的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银行以外的依法从事货币资金的融通和信用的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行为人侵入银行或...


·运输毒品罪定义是什么?
      我国对毒品犯罪是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公安机关会给予坚决打击。我国刑法中关于毒品犯罪的具体罪名也有很多,一般来说,涉及到毒品犯罪的,都是严重刑事犯罪,最高刑罚可以到死刑。那么运输毒品罪定义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刑法有关知识给您做个介绍。 一、运输毒品罪定义是什么? 运输...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是多少
      一、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是多少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


·2023年打击高利贷入刑法了吗?
      入了刑法。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构成高利转贷罪的,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批捕阶段罪名不对变更可以吗?
      一、批捕阶段罪名不对变更可以吗?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 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审查...


·刑法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什么?刑法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


·法院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受理的有哪些
      一、法院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受理的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19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


·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正如每个人都知道的那样,在我们国家,法律上是不允许聚众赌博的,更不允许以赢利为目的而开设赌场,为他人提供赌博的场所。那么对于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跟着我们,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下。一、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