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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判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犯罪判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判刑后多久可以探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本人以后,如果被告人本人没有上诉,一审检察院没有抗诉,法院送交执行后家属凭借亲属关系证明和判决书原件就可以到看守所或者监狱探视。判决余刑在一年以内的,有可能会继续在看守所服刑,如果余刑在一年以上的会转到监狱服刑。刑事案件判决书送达后有十天的上诉期,过了上诉期判决才生效。如果判决生效,大约在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二十天左右会将执行文书送到看守所,送了执行家属就可以在看守所探视了。探视需要带上亲属关系证明和判决书的原件。根据《监狱法》的第二十条规定,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的家属。也就是说,法院在对被告做出判决的时候,可以不通知家属到庭,但是,如果判处了实刑,送执行机关服刑的话,执行机关要及时通知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了开庭日期之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的三日以前送达,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交公安机关、监狱或者是其他执行机关。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财物范围是如何认定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财物范围是如何认定的?只要损害的是公共财产就会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财物的范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


·刑事处罚如何进去档案?
      刑事处罚如何进去档案? 一、刑事处罚如何进去档案? "具体刑事犯罪纪录在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理论上是没有进入个人档案, 但在受到刑事处罚时,会有因此开除工职或开除学籍等记录进入个人档案的。并且在此后填写的个人履历表时此段经历应当如实填写。 对子女还是有一定影响的。例如报...


·刑九关于绑架罪的刑罚新规定是怎样的?
      刑九关于绑架罪的刑罚新规定是怎样的?刑九规定任何实施绑架行为构成绑架罪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一审人员需遵守的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案件都有一审、二审,乃至三审的规定,案件当事人若不服从上一级审判,可以在向上一级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若上一级司法机关审判与一审的结论不同,那么一审参与人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这也就加大了刑事诉讼法一审人员的压力, (一)庭前程序: 对公诉案件的...


·一罪有期徒刑最高多少年
      一罪有期徒刑最高多少年有期徒刑最长期限为十五年,但是数罪并罚可达二十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可达二十五年,以下是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类型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类型包括哪些?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一)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1、预备中止。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什么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什么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一般要怎么判刑?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


·非法收购、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是什么
      一、非法收购、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是什么?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


·放高利贷是怎么判刑的?
       一、放高利贷是怎么判刑的? 放高利贷一般不会被判刑,在法律认定上属于民事行为。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现行刑法对战时造谣惑众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战时造谣惑众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现行刑法对战时造谣惑众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1、现行《刑法》对战时造谣惑众罪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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