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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程序的三个阶段分别是什么?

刑事赔偿程序的三个阶段分别是什么?

一、刑事赔偿程序的三个阶段分别是什么?

刑事赔偿程序的三个阶段分别是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的审判阶段。各阶段的规定如下:

1、侦查机关的侦查阶段

侦查机关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就是收集证据来证明犯罪的成立。期限要求:从犯罪嫌疑人逮捕起算侦查期限2个月。一般案件都可以在这个期限内侦查结束。如果在这个期限内不能完成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具备延长条件和办理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再延长三次期限,第一次可以延长1个月,第二次可以延长2个月,第三次可以延长2个月。侦查机关从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开始侦查到侦查阶段结束,最长办案时间是8月零7天。

2、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后,要把案件的材料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在这个阶段要审查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期限要求: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一般的案件在一个半月的期限内可以审查完毕。如果检察院在审查中认为案件存在问题,可以提出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仅限两次,每次一个月。每次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期限。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长期限六个半月。

3、法院的审判阶段

检察院认为案件符合起诉条件,要把案件移交法院审判。法院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就是从事实、定性、证据来判断检察院起诉指控的案件是否成立,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判决。期限要求: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些特殊案件经过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一般案件在两个半月能够审结。特殊情况: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在三个半月的审限内审结案件。

二、刑事国家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1、提起

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2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请求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其目的在于明确请求权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之间的关系。申请书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起,请求人因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原因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但必须有申请人和代书人的签名。

2、受理

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后,应当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审查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是否请求权;

(2)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确实、充分;

(3)呈送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否正确;

(4)是否在法定时效期限内提出申请。请求人必须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

3、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4章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给予赔偿。

关于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未作规定。世界上大致有两种方式:

(1)由赔偿义务机关与请求人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方式;

(2)由赔偿义务机关单方面就赔与不赔,赔偿发生和金额作出裁决的方式。其中,协议方式有它的优点,也比较符合中国一贯的立法精神。

提出所说的刑事赔偿是国家赔偿,任何想要获得赔偿的主体,都可以由本人、亲属或者是委托人,提出获得赔偿的请求,为了使得该请求被受理之后,最后能使得自己确实可以拿到赔偿金,是必须要在按照受理后的审理过错之中,担任举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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