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提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提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这里的“应当”是指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算。例如:单位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包括加班工资)、未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等,当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就应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仲裁,由于种种原因员工只能在离开单位后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那也必须在离开单位之日起的60天内提起申请,否则将丧失一次维权的机会。因为时效是进入劳动仲裁审理的前提条件。二、提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下列证据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份及以上(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原件申请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地址和联系电话)、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仲裁申请书要由申请人本人签名。2、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身份证双面复印件。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1份;被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行到工商局网站打印企业工商登记信息资料。4、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委托律师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各1份。5、证据清单:2份及以上(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复印件证据清单是指与劳动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单、入职登记表、社保清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根据上文内容,我们了解了有关“提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以及“提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等问题的详细情况,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劳动仲裁是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并维权的重要手段,也是劳动者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劳动争议,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而劳动者要想通过劳动仲裁来实现权益,就要做好诸如证据收集之类的准备工作。对此如果您有什么疑问,不妨向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解决。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哪些? 工程在完工之后,会需要专业的工程质量检验人员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工程质量的评定涉及到方方面面,而工程质量评定人员在对每个项目进行等级评定之后会将结果整理成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工...


·还在试用期员工有婚假吗
      在试用期员工有婚假吗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之一,故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二、员工再婚可以享受婚假吗再婚也可以请婚假,享受法定婚假待遇。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


·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这个问题要根据受伤的原因确定,符合法定条件的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哪些劳动合同无效,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在实践中,时常会出现因劳动合同为无效,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得不到保护的情况。而作为劳动者,想要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就要了解清楚哪些劳动无效,然后再加以避免。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哪些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劳动仲裁办案规范化,保证办案质量,及时正确地处理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地方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


·个人劳务合同范本怎么写?
      您都知道去企业工作都是要签订合同的,但是无论是与企业单位还是与个人都是需要有一份合同的。个人在提供劳动力的时候或者雇佣方在招收劳动力时,双方必须要制定一份合同,来约束双方的行为,以确保双方利益不会受损。下面我们给出了一份个人劳务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个人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聘...


·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可以进行劳动者也可以进行,但是必须要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当然二者也可以协商解除,这时候当然就不需要法定情形或者指定情形了,只需要双方合意就行,那么到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有哪些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关于工作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工作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1、工作日加班费也就是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之后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以小时计。工作日加班有无法安排员工调休的,应当以该劳动者时薪的1.5倍计发加班工资。2、休息日加班在员工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来加班而又无法调休的,按照劳动法规定应该给予劳动者日薪的...


·公司辞退员工不愿意走就必须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辞退员工不愿意走就必须支付补偿金吗?1、满足法定条件的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


·上海工伤认定管辖权是怎样的?
      随着近些年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全面铺开,许多企业的业务范围都不再局限于本地,而是拓展到全国各个地区,相应就会有企业将员工派驻异地或经常参与不同异地临时性工作等情况,对于这些工作流动性很强的职工,其工伤保险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缴纳,但如果工伤事故发生在外地,如何进...


·在我国工伤可以到司法鉴定吗
      在用人单位遇到工伤以后,绝大多数情况下,工伤认定都会耽误较长的时间。尤其是受伤职工家属单方面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话,遇到的困难可能也比较多。所以很多人想直接省去工伤认定这一步骤,直接申请做司法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伤可以到司法鉴定吗? 一、在我国工伤可以到司法鉴定吗...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