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风险?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风险有哪些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作为法律赋予劳动合同双方的法定权利,其行使关系到双方的重大利益。而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是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因此,劳动合同双方有必要就相关事项予以注意,以减少劳动争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须满足上文提到的必备条件之外,解除合同双方还应对以下事项予以特别注意,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1、劳动者应注意事项


1)自己提出解除动议,无经济补偿金,因此慎写“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辞职信”;


2)签订书面的协商解除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解除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解除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的补偿、工资结算等事项;


3)尽量避免解除协议和补偿协议的分离;


4)以单位的书面解除通知为解除日,以确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并确保在未收到书面解除通知或解除协议之前应当正常出勤。


2、用人单位应注意事项


1)协商解除协议中明确双方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明确谁首先提出解除动议;


2)明确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日期,即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日;


3)明确劳动者应完成的工作交接事项以及劳动者除交接工作之外不得再以用人单位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4)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竞业限制或禁止的劳动者,应在协商解除协议中明确规定其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应履行的相关义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应满足以下条件:


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无解除一说;


2、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前进行。这是因为劳动合同一旦履行完毕,已无解除的必要;


4、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


根据法律的有关条例以及解释,对于劳动合同解除协议风险的了解是我们能够保证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失的。例如在解除合同的时候,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解除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对于此事没有任何主导因素,那么用人单位是不用进行任何补偿的。



·员工不同意调岗是否可以辞退
      员工不同意调岗是否可以辞退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要点? 一、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该怎样划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五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进行的。当钢结构单独做为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时,属分部工程;当主体结构同时含有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时...


·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有哪些?
      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有哪些? 一、自愿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双方自愿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经常因为某些原因对工程实行分包。因此,引发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经常因为某些原因对工程实行分包。因此,引发了工程项目分包产生的合同纠纷风险,企业如何对风险规避或将之降为可容许风险,防止阻碍企业发展。那么如何防止建设工程分包责任纠纷?下面我们对建设工程分包责任纠纷,进行相关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


·单位的赔偿金工资含加班费吗?
      单位的赔偿金工资含加班费吗?不包括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


·一、非工伤劳动合同到期后必须要终止劳动关系吗?
      一、非工伤劳动合同到期后必须要终止劳动关系吗? 非工伤劳动合同到期后并非是必须要终止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叫做工伤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叫做工伤。工伤认定申请应该在1年之内,但是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期。工伤认定延期申请书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劳动部门书写。最好不要延期,直接申请,会省去好多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规定在一年里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具体应根据当地劳动部...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标准是怎样的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标准是怎样的? 城市里的高楼大厦目前基本上都会采用玻璃幕墙的设计,由于玻璃幕墙裸露在外,需要经受风吹日晒等各种极端天气,所以对玻璃幕墙的工程质量的监控,也是各个工程的重心之一。那么,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标准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一、幕 墙 工 程...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扣员工工资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扣员工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10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10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