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人员在用人单位入职前会签订劳动合同,这份劳动合同产生的效应,就是劳动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双方就劳动形成的一种关系,劳动关系的变更会产生相应的诸多问题。其中就包括劳动关系和劳动和劳动合同的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

一、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
终止劳动合同与解除劳动合同有区别,其区别如下: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就是终止,没到期有人提出不干就是解除。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形成的前提,所以劳动合同的解除随着而来的就是劳动关系的解除。但是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就是,在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存在问题,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劳动合同有效,那劳动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有效。


·一、不得辞退劳动者的条款的内容是什么?
      一、不得辞退劳动者的条款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到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到伤害。法律规定,对于工伤,有保险的员工由保险基金赔偿,单位没给员工买保险的,由单位去赔偿。赔偿之前要先认定为工伤,那么,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


·国家对疫情时期工资怎么算的?
      国家对疫情时期工资怎么算的?1、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管辖法院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管辖法院单位向中级法院,劳动者向基层法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


·一、杭州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杭州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杭州,七...


·什么情况下私企属于违法辞退员工?
      什么情况下私企属于违法辞退员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者月工资...


·长春市工伤职工职工待遇?
      长春市工伤职工职工待遇有哪些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


·员工休工伤假算不算满勤 一、员工休工伤假算不算满勤?
      员工休工伤假算不算满勤 一、员工休工伤假算不算满勤? 休工伤假算满勤,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保持不变由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


·制定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什么?
      在生活实践中,用人单位都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维持劳动关系的普遍事情,除了规定的内容之外,还有其他的细节内容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而定。那么,制定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什么?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动法的基本简介 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


·社保可以退吗,农民工该如何购买社保
      一、社保可以退吗 从2010年1月1日开始社保已经可以全国转移了,所以农民工的社保现在是不可以退的,这只是为了保护他们退休利益,因为以前就算是退保也只是退回自己所交部分,单位缴纳的是不可以退的。现在只要他们累积交费满15年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了。 二、网上如何查询个人缴费记录?...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加班怎么办
      现实中,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比较多,其中就会涉及到拖欠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等等不同的情况。其中甚至还有的用人单位在安排了员工加班之后,直接不给加班工资的情况。那要是遇到单位拖欠工资加班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拖欠工资加班怎么办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