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1、职工在工作期间,有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和精神上受到损失的,可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其中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医院出示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等其他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就说明确认为工伤了。二、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1、职工明知道自己的工作行为会让自己受到伤害,或者导致其他人利益受损,却还继续放任自己的所作所为。比如说,故意去触碰有电的地方、明知道是危险的区域却还要走进去;2、职工本身就有不好的行为习惯,比如经常性喝酒、抽烟、私下吸毒等,导致自己身体严重受损的;3、职工在生活中受到严重打击,有出现伤害自己身体或者自杀的行为。以上这几种情形,在法律上来说不可以认定为工伤,因为都是职工在自己的主观意识下进行的,没有人对他进行威胁和逼迫。三、没有劳动合同能否申请工伤鉴定?劳动保护法里有规定,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劳动合同不是作为跟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的唯一证明,像有些职工是属于钟点工或者固定兼职工的,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只要能证明职工跟用人单位之间是属于雇佣关系就可以了。四、工伤鉴定大约需要多少时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职工提交的鉴定申请后就要立刻进行审核了,如果伤情没有特殊情况的,应该在60天内作出鉴定的结论,从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的那天开始计算。如果职工的伤情比较复杂,受伤范围比较广,需要更多时间来弄清楚的,可以适当申请延迟30天出结论。但结论一出来之后,就要及时通知职工和用人单位了。经过上面的介绍后,我们知道了什么是工伤,什么不是工伤,即使是在工作单位受伤的,也不一定会被认定为工伤。所以说,我们国家的法律在工伤的认定方面是有一定的标准的。


·试用期期限可以任意延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对于最高试用期的期限为六个月,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的固定,劳动者在试...


·土方工程开什么发票?
      土方工程开什么发票?发票使用的管理办法有什么?在进行土方工程施工时,往往需要开相应的发票,那么,土方工程开什么发票呢?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因为土方工程本身的性质原因,应当到主管地税申请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发票使用的管理办法是什么呢?下面,会为您解答。一、土方工程开什么发票...


·合同到期 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如何计算?
      合同到期 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如何计算?一、合同到期 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员工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导致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


·疫情期间工资还有吗怎么办
      在疫情期间工资还有吗疫情期间需要发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内容? 现代社会,很多事故都会在我们的不经意之间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就是其中一种比较严重的事故,因为工程质量,它严重的威胁到人们的安全,健康。当然,只要涉及到工程质量的问题就会进行处理。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内容?下面为您介绍。 一、工...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退还工程质保金?这是建筑工程公司和居民共同关心的问题。工程质保金顺利退还,有利于建筑工程公司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同时也能尽快的得到居民的反馈,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于居民和监管部门而言而言,这是个保证建筑质量的途径...


·广州市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广州市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单建式人防工程常常在在火车站、汽车站这样的地方使用,平时是地下商业设施,战时转换为人防工程,为了规范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广东省制定并公布了《广州市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广州市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广州市单建...


·工程验收签字要负责任吗
      工程项目签字的法律责任,应当依据具体签署的文件内容和性质,以及经理是否取得授权分别判断:(一)、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情形。项目(经理)部一般仅是为实施特定项目施工而成立的临时性及一次性内部组织机构,多从事与项目施工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包括收发文函及资料,一般不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二)...


·判刑员工被辞退没休完的公休怎么办
      判刑员工被辞退没休完的公休怎么办?判刑员工被辞退没休完的公休就不作数了,而且因为判刑被辞退的也没有任何补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


·一、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
      一、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冲突。职...


·试用期三天辞退工资结算吗
      要结算。试用期与非试用期一样,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