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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限可以任意延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对于最高试用期的期限为六个月,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的固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劳动合同中也规定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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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录用新员工后,双方要尽快的签署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可是很多小企业,尤其是个体工商户,在雇佣工人后并不签订书面的合同,而是口头的方式承诺工资报酬等。这样,工人可以提出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那么,确认雇佣劳动事实劳动关系需要哪些证据?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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