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2023无期徒刑是多少年

虽然罪犯因为罪大恶极而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但在服刑期间也是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机会,这样就不会在监狱坐牢一辈子。而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而是要求了最低服刑期限的。那究竟2018无期徒刑是多少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期徒刑是多少年
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犯什么罪会判无期徒刑
(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
三、无期徒刑适用对象、如何执行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无期徒刑根据刑法有关减刑和假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如果实际执行13年以上,还可以获得假释。但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即使对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但减刑之后的服刑期限也是不能低于10年的,另外在监狱服刑期间符合条件的话,也是可以获得假释机会,也就是被提前释放出狱。不过这会有考验期限制,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未成年人达到多少岁要负刑事责任
      在我国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并不是所有的公民,其中有一部分未成年人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那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究竟未成年人达到多少岁才需要负刑事责任呢?一旦要负刑事责任的,自然在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下面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完全负刑事责任 年满十六周岁...


·被刑事拘留后送看守所可以探望吗
      被刑事拘留的人能探视,但是只能是律师探视。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询问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


·如何对渎职犯罪量刑处罚
      当您利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时,如果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您就触犯了法律,犯了渎职罪。那此时要如何对渎职犯罪量刑处罚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渎职罪的立案...


·刑诉法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司法机关需要保护各主体的诉讼权利,各参与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一般会聘请专业律师为自己辩护,也即我们平常所说的辩护人,你是否知道,刑诉法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辩护人的权利: 1、阅卷权 辩护律师行使阅卷权,无需办案...


·信用卡诈骗罪撤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信用卡诈骗类的经济犯罪当中,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恶意透支的这种情形比较多,现在想要申办信用卡的话各大银行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了,这是因为以前有些无业游民,甚至经济状况收入特别不稳定的人办好了信用卡就是为了维持生活,可能就没打算偿还信用卡的这种想法。在被银行起诉了以后可能这些人...


·一般刑事拘留时间如何起算
      刑事拘留时间如何起算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


·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一、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满足以下要件就会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


·招摇撞骗罪择日再判要等多久?
      招摇撞骗罪择日再判要等多久? 一、招摇撞骗罪择日再判要等多久? 这个没有明确的法定标准或时间,只能理解为合同时间内,这个合理时间以不超过审限为原则,简易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内,普通程序一般为六个月内(特殊情况下可以达到15个月),只要在这个审限期内宣判都属于程序合法。 1、《刑...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刑法认定是什么
      虽然说现在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但是在生活当中涉及到一些商业机密的情况下,所有信息的取得必须是通过正规的合法的途径才可以。如今随着信用卡消费的群体越来越多,有一些违法的犯罪分子开始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为他人非法提供信用卡的信息,扰乱我国的金融市场。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窃取...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证据是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查清犯罪事实的最直观材料,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全的话,法院是不能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判决的。在刑事诉讼法中,特别有一个章节对证据做出了详细规定。那么,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新刑事诉讼法第五章 ...


·新刑诉法第39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今天的你可能比明天更成熟一点,明天的他可能比今天成绩更好一点,人总是不断进步的。法律也是不断完善的。近年,国家开始针对各项法律做修订,把未纳入其中的包括和网络有关的一些法律完善起来。因此出台了新刑事诉讼法。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刑诉法第39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四章...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