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盗窃罪罚金是犯罪分子缴纳还是直系亲属缴纳?

盗窃犯罪活动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刑事犯罪,这类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后,会由人民检察院发起诉讼。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判刑的时候,还会一并处以罚金。作为附加刑,罚金应用的十分普遍。那么盗窃罪罚金是犯罪分子缴纳还是直系亲属缴纳?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盗窃罪罚金是犯罪分子缴纳还是直系亲属缴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 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附加刑的,如果主动交纳则交给判决法院(刑事审判庭),如果主动交纳则会移交执行局执行。在实际操作中,服刑人员的监狱,看守所,社区服刑人员所在的社区矫正机关都可了代为接缴纳的罚金。罚金作为我国刑罚的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我国刑法规定的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所谓“一次或分期缴纳”,是指对犯罪分子判决的罚金总额,在规定的期限内,裁决一次或者几次缴纳均可。人民法院判决犯罪分子缴纳罚金,规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可强制其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压、冻结等。但是,如果罪犯遭受到不能抗拒的灾祸,如地震、水灾、火灾、车祸、家庭成员死亡等,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一、盗窃罪罚金必须交吗?
罚金属于我国刑罚的附加刑,《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上述这两条规定,罪犯在法定期限内不缴纳罚金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并没有对盗窃罪罚金是犯罪分子缴纳还是直系亲属缴纳做出明确规定,从司法实践看,罚金基本是犯罪嫌疑人的直系亲属缴纳的,看守所、监狱等机构都可以代收罚金。如果犯罪嫌疑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罚金,可以提出减免申请。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因为口角矛盾引发打架行为并不少见。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根据犯罪情形以及人员伤亡程度,参与打架的当事人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


·公安刑事拘留程序是什么
      公安刑事拘留程序是什么?1、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故意伤害罪犯罪类型具体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犯罪类型具体是什么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


·非法持有毒品罪犯罪构成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 所谓持有毒品,是指行为人持有毒品时,没有合法的根据;或者说,行为人持有毒品,不是基于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或允...


·滥伐林木所涉及的罪名是什么?怎么处罚?
      滥伐林木是不仅是一种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更是一种会损害我们国家、公民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滥伐林木属于犯罪行为,滥伐林木的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滥伐林木所涉及的罪名是什么?怎么处罚?接下来就让来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一、滥伐林木所涉及的罪名是什么? (一)滥伐林...


·只有单位犯罪的口供可以定罪吗?
       口供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标准,因为案件一般是围绕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展开的调查,口供的虚伪性很大,必须经过查证后才能判断,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只有的单位犯罪的口供一般是不能定罪的,定罪需要根据其他相印证的证据决定,律图小编为您归纳了以下信息。 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是不能定...


·可申请减刑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积极帮助公安机关进行案件侦查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刑。当然,这并不是申请减刑的唯一理由,还有其他,诸如: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等等。那么可申请减...


·单位行贿案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单位行贿案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


·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况存在吗?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听到一些人受到了行政处罚,比如说聚众赌钱或者打架斗殴等情况。这些情况下,出警后会把相关的人员带至派出所了解情况,然后进行相关的处罚。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况是存在的,比如说未成年人的案件或者怀孕人员,我们会考虑实际身体情况,不予执行。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行政...


·打架双方造成轻伤要写刑事谅解书吗?
      打架双方造成轻伤要写刑事谅解书吗?打架双方造成轻伤并不是一定要刑事谅解书的。刑事谅解书是自愿写的,不是强制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九条,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撤诉裁定后可以上诉嘛?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撤诉裁定后可以上诉嘛? 一、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