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放纵走私罪的主体是谁?

近年来,走私犯罪日益猖獗,这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而在公安机关查获的走私案件中,有不少案件涉及到了海关人员。他们徇私枉法罪、给犯罪嫌疑人走私提供便利。在我国刑法中,有一条是放纵走私罪。那么,放纵走私罪的主体是谁?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放纵走私罪的主体是谁?
走私犯罪涉及面越来越广。走私犯罪涉及单位,人员越来越广,共同犯罪呈上升趋势;走私犯罪涉及地域越来越广,内地走私趋于严重;走私物品的种类越来越广,几乎囊括了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文化产品﹑文物﹑毒品等各个种类,且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放纵走私罪(刑法第411条),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海关工作人员。
二、放纵走私罪的特征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海关缉私的正常管理和工作秩序。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形态:(1)放纵走私犯罪的;(2)因放纵走私致使国家应收税额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3)放纵走私行为3起次以上的;(4)放纵走私行为,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情节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行为人必须具备海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其他人不具备本罪主体的资格。4、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徇私舞弊、放纵走私会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而仍然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三、放纵走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的行为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多次放纵走私;放纵多名走私行为人;放纵走私犯罪分子;放纵走私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放纵走私犯罪的;2、因放纵走私致使国家应收税额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3、3次以上放纵走私行为或者一次放纵3起以上走私行为的;4、因收受贿赂而放纵走私的。由此可见,放纵走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海关人员是实施这种犯罪的具体人群。因此,放纵走私罪的主体是海关工作人员。公安机关按照放纵走私罪立案时,会重点从海关人员的客观表现入手,如果其放纵行为达三次以上、造成国家关税损失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会被立案追诉。


·如何提高知识产权刑事保护?
      如何提高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刑事保护通过刑事立法和加大刑事的量刑处罚的力度来进行保护。比如说有一些假冒注册商标罪,需要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能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


·不适用死刑的犯罪分子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虽然我国在逐渐减少死刑罪名,但是刑法分则中依然还存在着很多可以判处死刑的条款。不过为了实现刑法的正义,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那么,通常情况下不适用死刑的犯罪分子都包括了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适用死刑的犯罪分子有哪些 死刑只适用于罪...


·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怎么判刑呢
      刑事案件中,轻伤害没有区分几级。故意伤害构成轻伤,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民事赔偿方面已经达成协议,且能够取得被害人谅解(出具一个谅解书),那么一般情况,可以从轻判了,比如判缓刑,或者判拘役等。没有赔偿,没有取得谅解的,量刑时考虑的量刑因素有是否累犯,犯罪情节...


·盗掘古文物怎么定罪处罚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


·集资诈骗罪公诉意见书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罪公诉意见书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掌握确凿证据后,会将犯罪嫌疑人移送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发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检察院作为公诉人,会向法院递交一份公诉意见书,阐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那么集资诈骗罪公诉意见书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还会坐牢吗?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还会坐牢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不一定会坐牢,只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最后有期徒刑的处罚是可以不用继续的。缓刑,《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法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


·中国对玩忽军事职守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玩忽军事职守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中国对玩忽军事职守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二十五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精神病在什么情况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在什么情况不负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


·单位行贿罪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单位行贿罪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手段、对象、危害后果、动...


·触犯抢夺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触犯抢夺罪可以判缓刑吗?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


·自愿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辩护的规定是怎样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选择自愿认罪认罚的,在法律的规定上,可能会有一定的相关措施,那么今天我们讲述的就是对于自愿认罪认罚的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是怎样的呢?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看,选择自愿认罪的从轻处罚,应该要辩护无罪,获减刑。详情来看文章的解释。 自愿认罪从轻处罚,辩护词当中也应该要为自己辩护...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