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国工程索赔程序

我国工程索赔程序流程的介绍

在工程承包的过程之中,往往会出现,并非自身的过错,但是造成其自身损害的情况发生。这就存在了一个风险划分的问题。如果该风险归于自身那就有自身承担。如果造成损害的风险是由对方承担,那么损害方可以向对象要求进行工程索赔。那么工程索赔程序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一、工程索赔的分类

按索赔目的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对象分类。

索赔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索赔处理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索赔对象分类:

1、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

我觉得以上索赔和反索赔的概念有误,本来索赔时具有相对性,反索赔是被要求索赔方对索赔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所作出的反击行为(个人观点)

索赔和反索赔是相对性的,反索赔即对索赔的反击,工程中习惯性将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二、工程索赔程序的流程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4d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规定: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承包人索赔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发包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如果发包人逾期未作出答复,视为承包人索赔要求已被发包人认可;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办理。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申请并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与记录,之后再由建设单位对申请进行查验与核实。

·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过程是什么?
      现阶段人们找工作时并不考虑长期的发展而是只注重眼前的利益和便利。这就导致了劳动合同方面的缺失,或多或少都会有问题,有的人甚至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过程是什么?下面我将就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过程是什么来做出详细的解释。 没有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不管...


·节假日加班工资应纳个税吗
      节假日加班工资应纳个税吗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


·一、劳动合同到期加薪申请公司是否可以拒绝?
      一、劳动合同到期加薪申请公司是否可以拒绝?可以,根据劳动法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劳动合同续订即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不同的劳动合同。在续签合同时,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加薪,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合同终止不续签,则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


·工程款拖欠纠纷有什么解决方法?
      工程款拖欠纠纷有什么解决方法? 一、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


·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
      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级,只有符合质量要求的才能交付给业主使用。浙江省是我国的建筑强省,在对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方面,出台了相关规定。那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浙江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做个详细了解。 浙江省建设工程...


·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每当一个工程完工之后,甲方就要给乙方清算工程款项,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很多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导致甲方拖不能及时结清工程款,这样的不仅侵犯了广大普通民工的利益,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那么您知道如果遇到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吗?就这一问题,...


·弱电工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弱电工程合同怎么写? 弱电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乙...


·劳动争议法院调解多久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这是...


·深二度烫伤工伤赔偿标准有什么
      现在人们都注重自己权利的维护,保障自己的权益。工伤就是指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伤害,这个是可以申请企业进行进行赔偿的。深二度烫伤在做完工伤鉴定后,可以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赔偿的金额不同地方也会不同,但是赔偿的项目差不多是一样的,那么深二度烫伤工伤赔偿标准有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载体,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那么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应该怎么处理?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共六年的,...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