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在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实际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夫妻在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呢?这不仅涉及到抚养费的数额确定问题,还有支付方式、期限等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在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离婚后子女的医药费怎么办?
以一个案例来说明离婚后子女的医药费问题吧:王女士与其丈夫张某判决离婚,离婚时孩子张小某2岁,孩子判决由王女士抚养,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张小某近日因患重病住院,花费了7000元的医疗费。王女士生活条件不好,无力承担该7000元医疗费,故以张小某名义起诉要求张某承担该7000元医疗费中的一半。张某以已经给付抚养费为由,不同意张小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张小某的诉讼请求,对张某的辩解理由不予认可。抚养费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如果是未成年人的日常花销,张小某是无权再要求张某负担,因为200元的抚养费已经包含以上花销;但该7000元的医疗费,因为数额比较大,张某每月仅支付200元是无法满足的这项开支需求,对王女士也是不公平,所以张某也有义务承担一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孩子尚未成年,突然身患重病,父母就有承担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但是离婚的夫妻在抚养费的问题上常出现协商不果的事情,达不成协议的原因通常是夫妻二人互相憎恶、缺乏理智,要是有专业律师作出调解,抚养费的问题肯定会免去很多争吵与厌烦,这既可以减去对夫妻双方的折磨,也可以呵护好孩子柔弱的心灵。此时一般是由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进行支付,而具体确定抚养费数额的时候,就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通常为月收入的20%-30%,当然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不一样,所以最后确定的抚养费数额也是不太一样的。


·什么叫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什么叫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1、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亦可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而成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主体。 2、过失,一般是因为疏忽大意、工作马虎、玩...


·当事人该怎么争非婚生子女抚养权
      即使是作为非婚生子女,其实法律中对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是提供了比较全面的保护,也就是对于非婚生子女父母也是需要履行抚养义务的。而在父母解除了同居关系的同时,就要对抚养权作出处理。那其中当事人该怎么争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我国...


·未经允许动用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未经允许动用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未经允许动用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民法典》(2021.01.01生效)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占有、使...


·协议离婚书受法律保护的条件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如果采用协议的方式离婚,双方会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对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子女的抚养权归谁这些问题作出处理。我们知道,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但离婚协议又有其特殊性,它受到法律保护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书受法律保护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协议离婚...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是直接亲自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照顾其生活起居,同时也允许以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若是后者的话,那么就要搞清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一、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


·在我国无效婚姻给的彩礼退吗?
      结婚要彩礼是我国婚姻关系当中比较有特点的一个风俗习惯问题,而且现在的彩礼趋势已经呈现为越来越多,对于男方来说,彩礼并不是一笔小的数目。如果说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甚至是无效婚姻,自然关于彩礼很多人就想要求女方进行退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无效婚姻给的彩礼退吗? 一、...


·离婚起诉书找谁写
      自己写或者委托律师写。一般来说,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是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就需要提交离婚起诉书。谁要求法院判决离婚,那么离婚起诉书就由谁来写。也就是由案件...


·婚离了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


·一、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重新起诉吗?
      一、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重新起诉吗?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不公平的情况下,可以重新起诉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


·一、一方有婚外情中的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一、一方有婚外情中的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因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 (一)协议分割 当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协议分割,法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因婚外情导致离婚时...


·起诉离婚且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起诉离婚且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 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