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引起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引起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婚姻关系因主体一方死亡,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或消灭。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夫妻关系则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以配偶双方的生命存在为前提。但是在实践中,死亡有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之别。自然死亡是配偶一方或双方确定的实际死亡,这时,无论法律是否明文规定,其婚姻自然终止。而宣告死亡,则是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做出其死亡宣告的推定性死亡。它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情况下,既不需要行政机关的确认、发给离婚证,也不需要人民法院的宣告,婚姻关系就自然终止。二、离婚与无效婚的区别是什么从形成原因看,婚姻无效的原因多在婚姻成立之前或成立之时就存在,而离婚的原因一般都发生在婚姻成立之后。从请求权来看,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个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行使外,利害关系人和国家有关部门也可主张该婚姻无效。从时间效力看,离婚的请求权只能发生在双方当事人生存期间,当事人一方死亡后,再不得进行离婚。而婚姻无效的请求既可在双方生存期间行使,也可在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从程序和方法来看,离婚既可依诉讼程序进行,由人民法院处理,也可依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对婚姻无效的程序和请求权人未作明确规定。从法律后果看,宣告婚姻无效是对违法婚姻的否定,不发生离婚的法律后果。婚姻关系的终止中就包括了离婚的情况,而说到离婚就不得不提协议方式与诉讼方式。目前,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因而,部分人认为夫妻是不是分居达到一定时间之后,就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其实这种情况下不会出现婚姻关系自动解除的情况,依旧需要办理相应离婚手续。


·进行婚前检查有哪些注意事项?
      虽然现在我国已经取消了婚前强制检查的制度,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将要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还是会选择在办理登记结婚之前,先到医院进行婚前体检。而这个过程中也就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进行婚前检查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进行婚前检查有哪些注意事项? 1.婚检要...


·一、结婚一天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吗?
      一、结婚一天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吗?结婚一天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


·娃儿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什么?
      娃儿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什么?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


·张家港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随着企业的用人制度不断完善,企业给予优秀员工的福利比例也随之增加,国家也对员工能够在企业稳定的发展做出了优待规定,完善了五险一金的基本保障体系,用人单位缴纳大部分,自己只要填补小部分,就能获得基本保障,那么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比例是多少呢?让带您了解张家港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


·事实婚姻能分财产吗,怎么分
      事实婚姻能分财产吗,怎么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


·哪些是无效婚姻的情形?
      众所周知,经过结婚登记手续后,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并不是所有的婚姻关系都是有效的。婚姻有有效和无效之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人是不能结婚的,但还是有人瞒着自己有病的事实与另一半登记结婚。哪些是无效婚姻的情形?为了让您有更全...


·一、离婚时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时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经济补偿数额的确定 给予补偿的数...


·法院离婚起诉开庭男方不到怎么处理退庭的
      法院离婚起诉开庭男方不到怎么处理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下落不明的当事人,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如起诉状、传票、判决书,可以适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


·离家出走警方会受理么?
      离家出走警方会受理么发现未成年人出走且有明确的迹象表明属于非正常行为时,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是否能立案,公安机关会综合推断后再确定;如果符合失踪立案的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会及时立案的,即使不具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也会提供相应的协助与帮助。公安机关对失踪案立案须具有6个方面的显著特征...


·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出庭
      现实中产生的抚养费纠纷其实主要就是围绕抚养费数额和一方不给付抚养费展开的,此时要是起诉到法院的话,则当事人就需要出庭来处理相关的纠纷。那此时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出庭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做详细解答。 一、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出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