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条件是什么

当前社会大部分家庭都拥有属于自己的车辆,但交通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快速发展,这使得交通事故在当前社会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在出行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时就应该专心开车,如果出现交通事故的话一定要及时处理。那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条件是什么呢?

一、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条件

(一)一般条件

1、未成年人;

2、达到法定被抚养年龄的人;

具体为:男性在六十周岁以上,女性在五十五周岁以上。

3、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具体为:被扶养人的年龄男性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女性在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的,赔偿权利人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同时应提供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其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书面证明。

(二)被抚养人是否包括胎儿

虽《广东省高院意见》第38条规定被扶养人包括未出生的胎儿,但在广东省内法院审判实践中却存在不同意见,主要为:

1、胎儿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尚未出生,不属于被抚养人。

被抚养人没有包括未出生的胎儿;而且受害人是否应当承担抚养义务应以损害发生时间为基准判断,并不包括受害人的近亲属在未来某个时间后(如婴儿出生、老人达到退休年龄等)需被抚养的情形。

2、胎儿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尚未出生,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出生,属于被抚养人。

因为胎儿出生后,其父母就要对其负有抚养义务,如其父母一方或双方因他人的侵权行为死亡或伤残,则其受抚养权就会受到侵害。因此就需要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弥补父母受到侵害的损失。

交通事故的出现虽说并不是一件好事,但是我们还是应该知道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应该如何去处理,这样的话在生活中遇到交通事故问题也能够快速的去处理解决。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条件只要符合的话,我们就可以进行相关的处理,不过不同的地区对此可能会有不同的管理政策,这是我们需要注意的。



·河北省交通伤残标准2023年怎么规定赔偿额的?
      河北省交通伤残标准怎么规定赔偿额的?河北省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


·交通事故 应诉 注意
      随着车辆的增多,现在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给成千上万的家庭带来了悲剧,如果出了交通事故,一定要先打电话报警和保护车祸现场,涉及到需要打官司的时候,相关材料一定要准备齐全,下面我们主要为您总结的是交通事故应诉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助到。 ? ?交通事故 应诉 注意 ? ?一、交通...


·车子查封和扣押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所谓查封,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相对人的财产上加贴封条,予以强制封存。查封期间限制财产权的使用,被查封人不得处分其财产。扣押是指行政主体限制行政相对人对其财产的继续占有和处分的一种强制措施。查封与扣押的区别在于:查封的财产一般是不易移动或没有必要转移于行政机关处所的物品,即留在原地查...


·域名交易安全的方式有哪些
      域名交易安全的方式有哪些 域名是计算机上网时必不可少的,它帮助我们在上网时连接到私人的计算机,而域名是要花钱购买的,但是在域名交易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交了钱却拿不到域名或者是把域名给出却收不到钱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域名交易安全的方式有哪些。 一、域名交易安全的方式有哪些 ...


·很多人都知道,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车,发生事故之后一般都是要吊
      很多人都知道,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车,发生事故之后一般都是要吊销执照或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如果不是醉驾司机本人或者是被动的一方,也就是说,醉酒的司机是正常在路上开车,此时发生了一些事故,事故责任是哪一方承担,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醉驾一定是全责吗? 一、发生醉驾一定是全责吗? ...


·电瓶车被撞不算工伤吗?
      电瓶车被撞不算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如果没有被撞,而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那么不算。如果是别人开车撞到了你,...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驾驶机动车事故责任如何追究?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驾驶机动车事故责任如何追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在现代社会车辆的运用越来越普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经常性
      在现代社会车辆的运用越来越普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经常性的。事故发生后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进行赔偿,以确保被侵害人的权益。但是有的时候在事故中责任人死亡了。这种时候当事人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如何追偿的相关问题。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如何追偿 交通...


·刑事拘留在哪里交罚金
      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刑事拘留是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


·递交资料
      递交资料 1、书面申请破产申请书 2、企业的营业执照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董事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名目 4、公司员工的情况说明和员工的安置计划书 5、出具公司的亏损情况文字说明,并有审计材料附件说明 6、企业至申请破产之日的资产负债损益表 7、企...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