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车子查封和扣押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所谓查封,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相对人的财产上加贴封条,予以强制封存。查封期间限制财产权的使用,被查封人不得处分其财产。扣押是指行政主体限制行政相对人对其财产的继续占有和处分的一种强制措施。查封与扣押的区别在于:查封的财产一般是不易移动或没有必要转移于行政机关处所的物品,即留在原地查封;而扣押的财产一般是可以移动的,且有必要从行政相对人处所转移的物品,或者是行政主体在执法检查监督中现场查获的。一、查封和扣押的关系在我国大陆,理论界一般认为,查封与扣押是有区别的。如:“查封,是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且难以移动的财产加贴封条,原地封存,不准被执行人移动或者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扣押,是对体积较小,或者虽然体积较大,但易于移动的财产予以扣留,运至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场所予以保管,使被执行人不能占有、使用和处分的限制性措施”。 此外,还有冻结,即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资产、债权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可见,按照我国大陆学者的观点,查封、扣押和冻结是不同的概念,查封与扣押的区别主要是标的物的位置是否移动,查封的财产一般仍留在原地(即通常所说的就地查封),而扣押的财产一般要转移地点(也称为异地扣押)。但是,在我国实践中,也有将这两种执行措施混用的情况。如对于车辆、机器设备采取的不贴封条、允许使用、禁止处分的措施称为“活封”或“活扣”,两者并无区别。甚至对银行账户的冻结也称为查封,这在当事人方面尤其如此。而在海事案件中涉及对船舶采取禁止移动的执行措施时,实际上只称为“扣押”,没有查封的说法。二、扣押效力的相对性扣押效力的相对性,是指对于实施扣押的债权人而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不发生效力,对于其他未参与分配的债权人而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仍然有效。扣押效力的相对性是与扣押的目的密切联系的。一般认为,作为金钱债权执行的扣押的实施,其目的是为了在执行程序上确保该金钱价值,因此,必须剥夺债务人对执行标的物的处分权。但是,禁止处分的效力也仅仅是为了在执行程序中确保以必要的金钱价值满足执行债权人的权利,所以,没有理由必须超越该目的而否定债务人处分的自由。三、查封财产的使用《执行规定》第43条规定,对被扣押的财产,保管人不得使用。这里的保管人即是指除被执行人之外的人民法院、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均不得使用由其保管的查封物。被执行人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由其保管的查封物,有着不同的观点:1.肯定说,可以继续使用收益。因查封以禁止被执行人处分财产为目的,被执行人并不因此丧失对该项查封财产使用收益的权利。2.否定说,不得使用收益。使用查封物必将减损财产的价值,尤其是动产的价值不大,使用将损害申请人的利益。3.折中说,原则上不得使用查封物,经执行法院允许的可以使用。如果使用而不致减损其交易价值,则应允许使用,尤其是不动产,价值较大,一般不会因使用而减损其价值,通常禁止债务人处分即可达到查封的目的。如一概禁止使用,则有损债务人的利益。对于具体的问题自己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了解,从而就会减少自己不必要的过失,所以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维护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即使自己的车子是扣押,只要自己手续合理,事情的解决,那么车子就会物归原主。


·无责交强险赔对方多少?
      无责交强险赔对方多少?怎么赔?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道路四通八道,然而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所以现在国家对醉驾和酒驾也查的特别的严格,主要就是为了防止少一点的交通事故,那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自己没有责任应怎么赔,那就一定要来了解一下无责交强险赔对方多少?怎么赔?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交通事故人体损伤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体损伤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虽会受理,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


·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非常的高,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一再出现,我国
      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非常的高,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一再出现,我国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着自身的内容。而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就需要当地的交警按照我国法律的流程来办理。但是人非圣人,有些时候即便是交警也不能做到完美,可能有当事人对于判定结果不服。那么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在此为您...


·南京房产交易流程是什么?
      南京的房价最近一直在上涨,买房成为了久居不下的热点话题。是买新房,还是买二手房?买新房会有置业顾问为你指导,但是南京房产交易流程是什么呢?这就需要自己去了解了。即使找了中介,也应该去了解一下的。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大致的交易流程,供参考。 一、确认要买的房子 1、看房 买...


·如今购买房屋的,一般都是要先搞清楚是否有相应的车位可以购买,
      如今购买房屋的,一般都是要先搞清楚是否有相应的车位可以购买,毕竟现在每家每户都有机动车了,如果没有一个自己的车位,停车也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而对于地上车库很多时候的都是没有独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转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一、地上车库没有独立产权是否可以转让无产权...


·交通肇事误工费起诉书怎么写?
      交通肇事误工费起诉书怎么写? 一、交通肇事误工费起诉书怎么写? 交通肇事误工费起诉书 原告:杨××,女,汉族,1990年2月3日出生,住××省××县××镇××村××号。 被告:朱××,男,汉族,1971年9月21日出生,住××省××市××乡××村××组, 被告:王×× ...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怎样处罚?
      醉酒驾车怎么处理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在交通事故中人们也越来越关注精神损害赔偿这类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今天小牛就来为您介绍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请您继续阅读下文~ 一、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 1、 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一、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审批、回溯、监管等问题通知如下: 使用...


·交通事故司机应承担多大责任?
      交通事故司机应承担多大责任?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由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


·罚没款分期交纳有什么规定?
      罚没款分期交纳有什么规定1、目前法律、法规、规章并没有规定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最长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2、需要强调的是,法律、法规及规章所规定的暂缓履行或分期履行缴...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