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张贴讨债信讨债是否违法

张贴讨债信讨债是否违法 一、张贴讨债信讨债是否违 法
张贴讨债信讨债不违法。
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耻辱刑,侮辱了债务人的人格;也有人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债务人的名誉。细细考究,张贴讨债信的另类讨债,只是公开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只要债权债务属实,并不违法。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向债务人讨债,是债权人的法定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所以,讨债行为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行为,债权人完全可以正大光明、理直气壮地去向债务人行使自己的债权请求权。
二、张贴讨债信讨债的法律效果
张贴讨债信等公开讨债行为,有时还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在诉讼中,如果债务人辩称债权人起诉时已超过了诉讼时效,诉讼请求不应支持时,债权人如能举出两个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明,证明其曾向债务人要过账,就属于“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的情形,从而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以赢得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机会。
对欠债不还者公开曝光,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可以有效地促使债务人还债,因而被债权人甚至司法机关所采用。
有人认为债权人张贴讨债信讨债的行为,对外公开了欠款人的姓名,这是对其人身权利的侵犯,因此是违法的行为。但从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张贴讨债信讨债的行为其实也算是一种合法的讨债手段。因此,欠款人不能以对方侵犯了自己姓名权为由主张对方的行为构成侵权。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那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对于处罚本罪的又该如何处罚?本文为您介绍。 一...


·欠钱不还数额少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数额少该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数额少该怎么办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信用卡欠款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欠款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信用卡欠款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


·借条内容写错了要怎么处理
      借条内容写错了要怎么处理在生活中,签订过合同的人都知道,在合同里写明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的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可以说合同成为双方当事人行动的指南,因此,合同对当事人来说很重要。那借条内容写错了要怎么处理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条内容写错了...


·欠钱不还怎么办有什么机构可以维权?
      欠钱不还怎么办有什么机构可以维权?(一)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工作欠钱不还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发货验收单、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话,法院可能都不支持你的主张了。如果欠款人电话关机、短信不...


·债权债务变更补充协议书
      债权债务变更补充协议书 一、债权债务变更补充协议书 协议编号: 当事人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


·夫妻一方借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借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借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什么样的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什么样的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一、什么样的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


·骗取贷款罪构成要件
      自从银行贷款越来越流行之后,随之而来的贷款漏洞便被不怀好意的人所利用。您都知道,贷款分很多种:助学,房屋,创业等等,都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每一个项目需要提供不同的资料,但有些人则提供虚假的资料,从而骗取贷款,那么这个骗取贷款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呢?给您简单整理了一下,请继续往下看: ...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一、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是需要偿还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一般情况...


·借条没写钱用途受保护么
      借条没写钱用途受保护么借条没写借款用途一样有法律效力。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借条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二、借条的基本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