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都会写明房屋的公用面积以及房屋面

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都会写明房屋的公用面积以及房屋面积等等。这些数据的来源均是根据房产测绘师所测量的,其测定的特定范围是房屋以及与房屋相关的土地。房屋共用面积包括哪些?又有哪些部位是不计算入房屋面积?以下是我们为您做的具体介绍。

一、房屋共用面积包括哪些

房屋共用面积包括这些:

共用面积是指业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可分为4类:

1、建在幢内为本幢服务的水、电、气、暖通等相关设备用房。

2、建在幢内为本幢服务的警卫室、信报间、消防控制室等管理用房。

3、墙体部分,包括外墙、套与共用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中,未计入套内墙体面积的其他墙体水平投影面积。

4、本幢内的水平通道、垂直通道、大厅、门厅等公共通行建筑部位。

二、房屋哪些部位不算入房屋面积

1、层高小于2.20米的房屋部位。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飘窗、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烟道、壁炉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5、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临街楼房挑廊下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

6、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7、电梯下方的电梯机坑。

8、户室或阳台中由栏板、护栏等分隔的空调机位

9、露台


三、哪些建筑不属于公摊面积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

在经过了上文的介绍后,我们清楚的知道房屋共用面积包括哪些,此时对于公共部分,每个业主都是需要承担一部分的,因此在你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中,其实就是已经包含了公共部分的费用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珠海律师。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房屋拆迁后,被拆迁人再回迁或者那道补偿款之间有一个过渡期,该过渡期内政府需要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费用,以解决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问题。因每个地方的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有所不同,我们以成都的为例,跟您讲讲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 一、...


·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申请的条件: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2.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医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3.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处理
      大多数的普通公民在生活当中购买一套房子都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离婚的时候自然对于房产的问题也要进行处理的。房子的归属权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但是现实却是大多数夫妻对房产分割的问题都存在较大的争议。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处理?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处理? 婚...


·一、按揭房离婚后银行贷款怎么办?
      一、按揭房离婚后银行贷款怎么办? 按揭房离婚后的银行贷款有两种处理情况: 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该一起纳入分配。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一般...


·二手房不能过户怎么办?
      二手房不能过户怎么办? 买卖双方想要购买二手房无法办理过户时,可以先以赠送给房产来办理房产权过户问题,赠送方需要提供赠送此二手房的公证书,被赠送那个人也要提供接受房屋赠送的公证书,要不然两个人一起提供一份关于房屋赠送签订的合同书,当提供了关于赠送房屋双方都同意的公证书就可以办理...


·最全面的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子是人生和家庭的大事,辛辛苦苦赚钱就为了能够买套满意的房子和改善居住条件。但正的着手选购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格外小心,毕竟买房子不容易。要注意自己所要买的房子的手续是否齐全,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规范,看好房子的质量以及房屋质量维修维权问题,以及按期交付等问题。所有的不起眼的问题,都...


·离婚后父母婚前给的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父母婚前给的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后父母婚前给的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婚前给的房钱一般都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没有明确表示的都是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离婚一方不愿意分割房产怎么起诉
      夫妻离婚一方不愿意分割房产怎么起诉?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


·未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可以要求赔付吗?
      首先,开发商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房,延期交房行为即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损害赔偿。   其次,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违约金。   虽然双方对违约金未做约定,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协商确定赔付的违约金。...


·一、二手房买卖有什么流程?
      一、二手房买卖有什么流程? 二手房买卖流程有: 1、签订买卖合同; 2、准备首付款,冻结; 3、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向银行申请贷款,等银行审批; 5、网签; 6、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 7、缴税领证; 8、银行解冻购房款; 9、抵押登记; 10...


·买房子所欠的债,离婚后谁还债
      买房子所欠的债,离婚后谁还债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