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结婚几年离婚女方不用退男方彩礼

一、结婚几年离婚女方不用退男方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二、司法实践中,返还彩礼的条件有: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6.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8.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结婚彩礼,往往是当事人按照当地民间结婚习俗给付的。但是就算男方不给付彩礼给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换言之,彩礼并非结婚必经程序。至于彩礼的数额,对此法律方面更是没有统一规定,多数情况下都是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但不建议给付过高彩礼。


·法院可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最终都会做出离婚判决呢?当然不是这样的,此时法官在对离婚案件作出了审理之后,会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判决离婚或不判决离婚的决定。那到底法院可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院可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


·离婚之后怎样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孩子抚养权作出处理,但此时的处理结果并不是一层不变的,现实中,如果因为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那此时也是可以对抚养权作出变更。而此时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在想自己应该怎样夺回孩子的抚养权,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夺回孩子...


·离婚案件什么情况多分财产?
      离婚案件什么情况多分财产? 一、离婚案件什么情况多分财产? 离婚案件出现以下情况可以多分财产: 1、在起诉前,多方面进行调查,尽可能把对方名下的财产、对方转移的财产都查出来,扩大共有财产的范围,这是多分财产的前提基础。 起诉前,就要调查清楚。起诉中发现的财产,可以增加诉...


·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能够就离婚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否则的话就不能通过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此时有的人可能想要起诉离婚,这就要注意了,也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诉讼离婚的。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1...


·一、法院在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法院在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


·女方在哺乳期怎样起诉离婚?
      女方在哺乳期怎样起诉离婚? 一、女方在哺乳期怎样起诉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女方是可以离婚的,如果是起诉离婚一般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而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起诉离婚,哺乳期时男方通常是不可以进行起诉离婚的,在女方怀孕期间以及在流产后6个月内男方都是不能提出离婚的。而女方无论是...


·夫妻之间能否构成强奸罪
      生活中,一些闹离婚的夫妻中,妻子一般都不愿意再与丈夫发生性关系,而其丈夫不顾妻子的意愿而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例子有不少。我们知道,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可能会构成强奸罪,那么夫妻之间能否构成强奸罪?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之间能否构成强奸罪 婚内强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有法律效益;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怎么写受法律保护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离婚诉讼二审判决书下来多久生效?
      双方选择离婚,不能自行协调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二次诉讼。那么,离婚诉讼二审判决书下来多久生效?这个问题,目前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我国法律对一审判决生效很明确,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过1...


·2023哪些夫妻的共同财产?
      哪些夫妻的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的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之间有关婚内财产约定的看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规定来判定。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总结归纳出以下几点...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