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钢筋单项施工合同中的施工规范有哪些

建筑工程钢筋单项施工合同中的施工规范有哪些

在采购搬运到捆扎等一系列施工技术再到验收这一过程必须有明确的施工规范,以保证施工的有序运行,可见建筑工程钢筋单项施工的规范在钢筋单项施工中非常重要,那么建筑工程钢筋单项施工合同中有哪些施工规范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钢筋分项工程是普通钢筋进场检验、钢筋加工、钢筋连接、钢筋安装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钢筋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工序和验收的需要确定。

一、 一般规定

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说明: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缺乏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可进行钢筋代换。为了保证对设计意图的理解不产生偏差,规定当需要作钢筋代换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满足原结构设计的要求,并明确钢筋代换由设计单位负责。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1 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3 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说明: 钢筋隐蔽工程反映钢筋分项工程施工的综合质量,在浇筑混凝土之前验收是为了确保受力钢筋等的加工、连接和安装满足设计要求,并在结构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原材料主控项目

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说明: 钢筋对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普通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和《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的要求。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各种钢筋的进场检查数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数量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数量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检查数量可按下列情况确定:

① 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旬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②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③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本条的检验方法中,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通常应列出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当用户有特别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检验数据。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并;进场复验报告理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为判断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依据。 本规范中,涉及原材料进场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时,除有明确规定外,都应按以上叙述理解、执行。

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②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说明: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按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其强度实测值就满足本条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地震作用下,结构某些部位出现塑性铰以后,钢筋具有足够的变形能力。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说明: 在钢筋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钢筋性能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同批钢筋进行专项检验。

4、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建筑工程钢筋单项施工合同中的施工规范,在建筑工程中合同的签订十分重要,一份完善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不仅能保障工程进度的有效推进,认真落实合同中的规范更是能保障自身的利益。

·合肥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鉴定?
      工伤出现在工作状态中,如果受伤程度不是很严重就不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但是如果受伤程度比较严重就要进行及时的救治以及进行工伤的认定,并且要对于病情的伤害程度进行鉴定,鉴定需要有关部门的专业鉴定,那合肥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鉴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合肥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


·工伤认定后会不会被辞掉
      1、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申请工伤认定后,认定为工伤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费用。2、单位辞退员工,根据不同的情况,单位可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给不给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给不给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


·员工在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是否终止?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一条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


·长春市工伤职工职工待遇?
      长春市工伤职工职工待遇有哪些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


·南京铁路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南京铁路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1、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965元/月的补足到2965元/月 (2)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800元/月的补足到2800元/月 (3)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635元/月的补足到2635元/月 (4)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471元/月的补足到...


·每一个公司都会和自己公司的员工签订劳同合同
      每一个公司都会和自己公司的员工签订劳同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就表明劳动关系成立。如果员工准备辞职去别的公司,可能就需要进行劳动关系的转移。现在,我们就来为您讲解员工劳动关系转移补偿金能得到吗?来一起了解一下。 什么是劳动关系转移? 将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原用人单位转移至另外一家新用人单...


·根据法律规定轻伤误工费是多少天?
      根据法律规定轻伤误工费是多少天?根据法律规定轻伤误工费需要根据具体的伤害的程度来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在几个月的时间,轻伤二级是《刑法》中的概念,是用来决定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行政责任的依据,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1、受害人的赔偿金是以三期鉴定(营养期、护理期和休息期)以及伤残等级...


·手指第一节骨折工伤算几级工伤,赔偿包括哪些?
      在生活中,手指第一节骨折,可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种伤情,而且很多情况下,一不小心就可能会出现手指第一节骨折的情况,而工作中就这种情况就更加的常见了,但是在工作中手指第一节骨折同样是属于工伤的,那么手指第一节骨折工伤算几级工伤,赔偿包括哪些? 一、手指骨折属于几级工伤 骨折如果...


·20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20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为单位工作超过了很长时间后得到了单位认可的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签订,这也就意味着员工可以在单位继续工作而尽可能减少了因为合同到期被辞退的风险,但是单位在实际上因为不得已辞退了这些员工。那么,20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有哪些一、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有哪些1、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本办法适用...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