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小产权房遇到拆迁,被当违章建筑拆除,合法吗

一、小产权房遇到拆迁,被当违章建筑拆除,合法吗  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的,政府是有权拆除违法建筑的,所以并不是违法的行为。如果小产权房并不属于违章建筑的,是不能被当做违章建筑拆除的。  二、违法建筑物的认定  根据上文对违法建筑物概念的认定,可以具体分析为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对象的认定,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2)行为事实的认定,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  A、新建,是指新建造建筑。违法搭建中的新建行为主要可以分两大类:第一,违反土地管理规范,
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在违法占地情况下进行的擅自搭建行为。包括,
农村中占用耕地、占用自留地等情形。第二,违反规划管理规范,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在没有一书两证的情况下进行的擅自搭建行为。包括,违反一书两证的记载,超标准或者更改设计方案进行的建设行为,具体体现为增加建筑物的容积率等。  B、扩建,是指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进行建设工程,增加原有建筑的占有空间。通常表现为增加了建筑的占地面积或者高度。理解违法搭建中的扩建行为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必须是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进行建设工程,
包括在原建筑的上方及侧方,但必须紧紧依附于原建筑。如在原建筑旁边另行建设,虽以过廊与原建筑物连接,应视为新建,不属于扩建。第二,必须增加了原建筑的占地面积或者高度,即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占有空间增大,如楼房加层、增加裙房等。如果仅仅通过建筑内部改建,增加了原建筑的建筑面积或者实用面积,不属于扩建,
应当是改建。  C、改建,是指将原建筑之一部分拆除,于原建筑范围内改造,不增加建筑的占地面积或者高度。理解违法搭建中的改建行为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改建只改变原建筑的结构,并不对外扩展。如房屋加固、房屋内部分层、改变墙柱、墙体和原有结构等行为均属于改建。第二,改建可能会引起建筑面积或者实用面积的增加,比如封阳台。但是,由于该行为并没有在高度和水平方向上扩展原建筑的占用空间,因此,不属于扩建行为。第三,将原有建筑部分拆后重建,就算超过原有面积,不认定其为扩建,应为改建。因此,在上述三种类型上,可以很容易的理解实践中常见的破墙开店、居改非和群租等都属于违法建筑。  (3)行为违法性的认定,包括违法行政法律规范、民事法律规范、业主公约等管理规约。


·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
      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 一、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


·购房广告该怎么产生法律效力
      实际中,很多出卖人利用广告作过分夸大宣传,诱骗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但事后却不予兑现,导致商品房购房广告纠纷逐年上升。而依据法律规定,购房广告其实只是一种要约邀请,一般不能将宣传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看待。那么购房广告该怎么产生法律效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广告该怎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催告期限是多久?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催告期限是多久?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应通知对方,该“通知”包括声明、要求、请求或其他任何意图的表达,通知在送达对方当事人时即生效,如对方当事人有异议的,提出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根据《合同法》第95条的...


·赣州市新城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有哪些内容?
      赣州市新城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有哪些内容? 为了能让城市更加快速的发展,现在很多的省份开始进行征地,以此来让土地的管理工作更加的规范,同时也能更加有效的进行好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为此个省也相继出台了相应的规定,那么赣州市新城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有哪些主要内容呢? 第...


·买房子可以挂未成年孩子名下吗?
      买房子可以挂未成年孩子名下吗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合法房屋财产都是可以挂在子女名下的。 一般来说,把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是看中以下几种好处: 1.规避税费。 将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相比赠予、继承等既省钱又方便,能省下不少税费,还不用担心将来会征收遗产税。 ...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所有权后再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随着房价的飙升,很多女孩子将有无房子作为结婚的条件。因此,很多夫妻是在婚前一方有房的情况下结的婚。此种情况,在离婚时,房产的归属就成为离婚争议的焦点。那么涉外婚姻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根据婚前买房的不同情况,分割方式也有所...


·房产没有房产证如何立遗嘱?
      房产没有房产证如何立遗嘱? 一、房产没有房产证如何立遗嘱 个人的可以,公家的不可以。 如果能证明房子的权属问题就可以,如村委证明等,然后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起草遗嘱协议,最大限度的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范围就是遗产内容所涉及的范围。 ...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发现房屋主体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拒收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而导致房屋不能交付使用,...


·夫妻闹离婚的时候,要妥善解决好共同财产分割,尤其是涉及到房子
      夫妻闹离婚的时候,要妥善解决好共同财产分割,尤其是涉及到房子,更应该慎之又慎。如果双方离婚后,房子的产权人需要变更,则要办理过户手续。很多时候,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子的按揭贷款还没有还清,那么,夫妻离婚按揭房子怎么过户手续?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夫妻离婚按揭房子怎么过户...


·二手房买卖房产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房产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一种,同样具有双务、有偿、诺成的性质。按照民法理论,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是以转移不动产物权为内容...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