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征收农村宅基地的补偿费归谁所有

一、征收农村宅基地的补偿费归谁所有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附着物补偿归所有者所有,所以宅基地的土地补偿归村委,房屋的补偿归所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农村宅基地被征收是怎么赔偿的?

1.农村的宅基地被征收一般会分成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也就是根据当地的地价等情况来照价赔偿;另一种则是给与一定的安置费用,在其他规划区内重新划一块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区内的安置房的置换补偿。

2.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来决定,而且如果宅基地上建有的房屋一样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一般宅基地补偿和宅基地上的房屋补偿是分开的。这里就简单的介绍下宅基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的标准价格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年的经济水平、居住情况等来确定)。

农村中的土地情况比较复杂,有一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将会划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用于修建住宅使用。但要注意,此时宅基地的所有权还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而若是征收宅基地的话,对宅基地的补偿应该是归村委会所有。

·土地流转概念简介是什么?
      土地流转概念简介是什么? 一、基本概念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


·按照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补偿款如何发放
      按照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款如何发放 按照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农民们如何获取赔偿金,怎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权益,政府赔偿金怎么发放,怎么分配,农民如何获更多的征地补偿款呢? 一、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发放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咱们通常说的征地补偿款,其实...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是什么?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是什么? 一、土地一级开发流程: (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北京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北京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


·南京红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京红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的情况在国内是常常看得见的,虽说中国国土辽阔,但中国容纳了全世界四分之一的人口,平均下来每个人都没有多少土地,特别是人口城市化的进程,使得土地的价值攀升速度非常快,城市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土地,征收土地就成了非常重要的城市发展话题。那南京红花征地补偿...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大凌河街道办事处、双羊镇、新庄子镇、金城街道办事处、金城原种场。...


·请求收回土地使用权能否执行?
      请求收回土地使用权能否执行?请求收回土地使用权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人民法院在保留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所必须之外,对其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收益权(收益权),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以经营收益权(收益权)抵偿义务人应履行的债务。二、土地使用权的强制执行在出资人未履行土地...


·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大家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
      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您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期未还,会有信用污点,以后借款会很困难。随着今年来,网络借贷的兴起,不少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过借款。其中不免就有人动了小心思,考虑到网贷不会计入央行征信,就想借款不还。接下来,将和您分享关于欠网贷不还会不会判刑的相关知识。一...


·土地承包权重复获得时该如何处理
      土地承包权重复获得时该如何处理 一、确认各承包协议(也可口头)的效力 对于农村承包土地互换双方在未签订书面合同,土地互换期限及具体内容约定不明、土地互换未报发包方备案等情况下达成的土地互换口头协议,只要土地互换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按...


·甘肃省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款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每个地区都是按照土地类型进行补偿。那么,在土地被征收之后,很多人比较关心的是补偿款如何分配。今天,我们对甘肃省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进行介绍,希望以下内容对您有所帮助。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


·政府拖欠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政府拖欠征地补偿款怎么办?政府拖欠拆迁的钱不给,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解决。政府拖欠拆迁款,是政府与被拆迁人达成了房屋征收协议,然后,政府拒不依所达成的征收协议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为实现公...


·重婚罪的应由哪个部门管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重婚罪的应由哪个部门管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