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犯罪分子贩毒能不能找人出来?

犯罪分子贩毒能不能找人出来?

一、犯罪分子贩毒能不能找人出来?

不可能找人出来,贩卖毒品是明知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 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 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 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 赊销毒品的;

(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三、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犯罪分子存在犯罪的犯罪事实,一旦犯罪既遂,那么就需要面临法律的制裁,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判罚标准来进行处罚,特别是贩毒行为的认定上,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由司法机关在调查取证后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网络诈骗查的严不严,网络诈骗犯罪构成是什么
      网络诈骗查的严不严,网络诈骗犯罪构成是什么诈骗在社会中存在已久有许多年,虽说相比之下诈骗的行为已经减少了许多,但是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不法分子开始利用网络的特性开展诈骗活动实施网络诈骗,而且当前人们对于网络诈骗还并不了解,不知道网络诈骗的管理发展到什么阶段,那现阶段网络诈骗查的严...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什么时候提出好
      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但是没有相关具体时间的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有哪些
      法官对犯罪分子做出量刑处罚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在这方面法官其实基本上没有什么自由裁量权。但有的时候虽然犯罪分子罪大恶极,但最终也是没有被判死刑。那法律中规定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有哪些 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


·对于70岁免除刑事责任吗?
      对于70岁免除刑事责任吗?七十岁以上老人不能免于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之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之二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


·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诉的理由是什么?
      因为出现疑似触发刑法的犯罪行为而被国家公诉机关以诉讼的形式追究其责任,法官的判决将会围绕公诉机关对被告罪行的控诉与指证以及被告自身的辩解来进行,但是判决下达之后被告人还被赋予了一项申诉的权利。那么,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诉的理由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诉的理由是什么? 根据《...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判多久?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判多久?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职务侵占30万怎么量刑
      职务侵占30万怎么量刑职务侵占30万一般情况下是判3年以下。  1、数额较大:15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三年以下);  2、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不满1500万元(3-10年);  3、数额特别巨大:1500万元以上(10年以上)。二、职务侵占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要求是哪些
      一,挪用资金罪的主体要求是哪些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本罪的主...


·认罪与不认罪有什么区别?
      我们都不知道犯了错就必须要接受法律的治裁和审判,可偏偏有些人犯了错还死不认罪觉得自己做的对做得有道理,可法律不会因为你坚硬的态度就会放过每一个犯了错的人,那我们就一定要来了解认罪与不认罪有什么区别?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认罪与不认罪有什么区别? 所谓自愿认罪,是指犯罪...


·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多久
      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多久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一审、二审、再审,都设置有相应的期限。唯独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