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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证驾驶加醉驾肇事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无证驾驶加醉驾肇事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无证驾驶加醉驾肇事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 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肇事逃逸的情形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没有驾驶证和醉酒驾车的这种行为都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特别是有些还没有考出机动车驾驶证的这些人完全就凭借自己的感觉在开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毋庸置疑的,但这样的状况到底会被判多久是没有什么准确的答案的。驾驶员自己要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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