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吗?有哪些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吗?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规定好明确的时间,然后再进行签订,但是也有时候会遇到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情况。那么,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吗

约定履行不明确的,债务人履行前,应通知债权人。《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

1、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

2、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

3、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5、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两种情形:迟延履行和提前履行。

7、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合同为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此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形态;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所为之履行为提前履行,提前履行不一定构成不适当履行。

三、继续履行合同案例、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

1、合同违约认定与继续履行案例

2、民事起诉状(请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什么情形下当事人可以不继续履行合同?

四、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诉讼费

1、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能否免除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2、继续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的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责任。

3、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

4、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行不依于其他责任形式。

5、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这一点与一般履行并无不同。

6、继续履行以对方当事人(守约方)请求为条件,法院不得径行判决。

综上所述,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吗这个问题,实际上,约定履行不明确的,债务人履行前,应通知债权人。或者,根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武汉律师。

·合同无效能主张违约赔偿吗
      合同无效能主张违约赔偿吗实践中,签订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不具有法定的要件,而导致无效。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让合同无效。那么此时合同无效能主张违约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深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合同无效能主张违约赔偿吗 合同无效则不存在违约。合同无效与违约责任是...


·合同生效一般以书面签字为准吗
      合同生效一般以书面签字为准吗 一、合同生效一般以书面签字为准吗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一般而言,只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才成立。但是法律对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规定。《合同法》第37条就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


·导致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
      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债权人...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合同主要条款不全是否会导致合同不成立,这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经常发生的争议。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八个方面的条款...


·合同没有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没有成立的情形有哪些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后果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


·双方买卖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双方买卖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双方买卖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双方买卖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买卖合同到期如果买卖结束则没有续约的必要,如果买卖没有结束双方应该续约。买卖合同到期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属于违约,如果没有特殊事由,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什么?
      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什么?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有效合同,如果不是有效合同则谈不上解除。《民法典》设置解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这样的矛盾:合同有效成立之后,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专或者不可能,如果再让合同继续发生法律效力,约束当事人双方,不但对其中一方甚至双方...


·合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怎么办?
      合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怎么办?合同是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规定的协议。合同的签订使得双方的书面承诺有了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合同有利于我国社会的和谐、法制,也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所以合同签订一定要考虑各种情况,内容详尽和具体,对于违约责任需规定清楚以防纠纷发生。...


·买卖合同到期没还钱该怎么处理?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总会与对方发生买卖的行为,那么为了进一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就一定会签订买卖合同,那么如果出现买卖合同到期没还钱该怎么处理呢,因为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如果协议无法一致,卖方当事人是可以向买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并根据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一、法律...


·合同违约金过高调整方式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过高调整方式是什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