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合同主要条款不全是否会导致合同不成立,这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经常发生的争议。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八个方面的条款。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合同并不具备上述全部条款,试问:如果缺少一些条款,会导致合同不成立吗?回答是否定的。那么,一个合同最低要求应满足什么条件?
一般情况下,一个合同只要具备三个条件,就应认定合同成立。即:一是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二是合同标的,三是数量。
这就是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少一个条件都难以认定合同成立。对合同欠缺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确定方法如下: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7、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8、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通过以上内容的分析,我们了解到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涉及到三方面,即上文中讲述的当事人、合同标的以及数量。若无法认定合同是否成立的话,肯定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自然也不能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供保障。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是多么的重要。

·安全网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安全网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安全网购销合同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建 设 方: 监 理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甲方: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总承包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①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2023怎么处理?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2019怎么处理?怀孕期间合同到期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向原公司提出续签,如果原公司不与孕妇续签合同,那么也应当是合同自动续签到孕妇的哺乳期完毕,如果违反这一规定是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的。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


·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可以向当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国家旅游局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制定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下列行为损害的,可向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要求保证金赔偿。(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


·实践性非要式合同是怎样的
      实践性非要式合同是怎样的 一、实践性非要式合同: 非要式合同是法律、法规要求合同不一定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非要式合同又称“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的对称。不需要采用特定的方式(包括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有关机关核准登记、鉴证、公证或第三人证明等),即...


·合同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合同违约的类型 1、实际违约 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9条规定:“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面可解除合同”。实际违约制度作为允许和限定债...


·钢材购销合同模板?
      钢材购销合同模板? ?????? 在进行钢材购销的买卖时,为了保障买卖双方利益,通常会制定钢材购销的相关合同来达成协定,合同期间任意一方若违反则根据约定条件来执行违反合同的相关赔偿事宜。今天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钢材购销合同模板。 ?钢材购销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


·一、北京市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北京市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北京市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是:规定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它是约束双方当事人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但是前提是该合同必须尊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房屋租赁合同与一般的合同相比有着一些明显的不同。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一旦过了期限,房屋租赁合...


·法律服务合同是否印花税?
      法律服务合同是否印花税? 一、法律服务合同是否印花税? 要缴纳印花税。 具体有: 1、立合同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


·合同终止效力律师的代理是怎么样的
      我们国家是一个很大的国家,因此分为很多区域,但是各个区域的法律规定都不同,这篇文章主要研究河北合同终止效力的有关规定。当我们遇到此类问题时,一般都会交给律师,那么,河北合同终止效力律师的代理是怎么分类的?下面我们来跟您谈一谈。 一、河北合同终止效力律师的代理是怎么样的? 遇到此类...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租房时,很多人都是只签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满了,双方时常也不会特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通常是租客继续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东照常收租。这样的做法,让不少人疑虑原租赁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其实大可不必疑虑,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