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什么是超生罚款?超生罚款多少?

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国家对每个家庭的可生育人口数量是有规定了,当生育人口超过规定时就必须缴纳相应的超生罚款,超生罚款的金额是根据超生的人口数定的,那么超生罚款多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超生罚款标准的定义
超生罚款标准,是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费用所依据的标准
二、超生罚款标准法律规定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由于各省地对超生罚款标准规定不同,争对于罚款多少,可以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来进行计算。以上就是超生罚款多少的法律规定的相关资料,其实,超生罚款多少是根据家庭的具体收入来确定的。收入越高,超生罚款就越多;收入越低,超生罚款就越少。而且相对来说,城市的超生罚款比农村高。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咨询商丘律师。


·一、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执行债务清偿义务吗?
      一、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执行债务清偿义务吗? 遗产继承范围内需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


·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
      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情形,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实际中还会出现原债权人后悔转让债权,要求撤回债权转让,那么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债权转让可以撤回,但不能随意的撤回...


·债务关系中借条承担人是什么?
      债务关系中借条承担人是什么意思 一、债务关系中借条承担人是什么意思? 借条承担人就是担保人的意思,如果借款人无力还款时,由承担人负责归还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


·欠网贷钱不还会怎么样2?
      欠网贷钱不还会怎么样2? 欠网贷钱不还会怎么样 1、罚利息以及违约金 如果贷款不还的话,那么最先遇到的就是高额利息以及相应的违约金,如果不想要让自己陷入到贷款泥潭当中,最好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 2、信用会受损 不管是借了银行的钱,还是网贷平台的钱,如果出现逾期不还的现象,那...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 债权债务纠纷可以说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纠纷之一,在诉讼中也是一样。在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对于债务人都是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但是,债务人的情况就略微复杂。现实中还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的状况,那么,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


·朋友欠钱不还说没钱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说没钱怎么办处理。先商量着来,商议达成一致就双方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二、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


·遗产继承后债务清偿的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后债务清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遗产继承后债务清偿的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后债务清偿的规定是共同继承人应先根据各自应继份额分割遗产,同时分摊遗产债务,然后各继承人根据自己分摊的遗产债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


·发行公司债券的周期要多久
      发行公司债券的周期要多久一、发行公司债券的周期要多久 一般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发行公司债券首先需要公司内部做出决议,制定方案,然后准备材料等到证券管理机构申请,经过审核后,核准的才可以正式发行债券。 《证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


·短信催款诉讼时效中止可以适用吗?
      短信催款诉讼时效中止可以适用吗?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二、诉讼时效的中止的相关规定?...


·超过借条还款期限还有效吗?
      超过借条还款期限还有效吗?借条超过还款日期,不影响借条的有效性,但是会影响到借条的诉讼时效。目前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那么也就是说在还款日届满起三年内,必须要有向债务人催收借款的相应证据。如果没有这些证据的话,就不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这些法定...


·新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工作人员违反相关的规定为不具备贷款条件的人员发放贷款的行为。我们知道,向金融机构贷款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贷款申请人不具备贷款条件而为其发放贷款,因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会给国家造成一定的损失。那么,新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