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
债权债务纠纷可以说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纠纷之一,在诉讼中也是一样。在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对于债务人都是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但是,债务人的情况就略微复杂。现实中还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的状况,那么,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债权转让抵销权

债权转让后,如果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并且该债权先于原债权人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就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对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作出如下规定: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对“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进一步界定为“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将债务人不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主张权利作为怠于行使权利的判断标准,其主要原因在于:此种方式具有一定客观的明确的标准,能够用来判决债务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怠于行使权利。具体而言,一方面,债务人是否通过诉讼或仲裁以外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了权利,对此债权人很难举证。即使 债权人能够举证,债务人也可以随便举出一个事例说明其曾经向次债务人主张过权利,以此否定债权人关于其怠于行使债权的指责。例如,债务人提出其曾经向次债务人打过追讨债务的电话,或者派人前往次债务人处催讨过等等。另一方面,由于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情况下,对次债务人并不有利,所以次债务人也可能会编造各种情况说明债务人曾经想起主张过权利。因此,如果将怠于行使权利扩大到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者仲裁以外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但一直未向其主张权利,则很难判断债务人构成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所享有的代位权将会落空。这种立法规定便于债权人据此主张权利,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判断标准。

由此可见,在债权债务纠纷中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如果要进行判定,一定要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且,对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我国法律解释中已经规定的十分清楚,主要是债务人既不履行债务也不以诉讼和仲裁方式主张。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网站专业律师。



·银行并购贷款比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银行并购贷款比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法律对于并购贷款的比例暂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 2008 年12 月25 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与工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签订《开展商业银行并购贷款合作协议》,联合推出总金额达100 亿元的企业并购贷款额度。去年12 月9 日中国银监会发布《...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 一、函证是什么?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例如对应收账款余额或银行存款的函证。函证是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审计程序,多用于执行审计和验...


·出版合同可以债权转让吗?
      出版合同可以债权转让吗?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续写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续写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续写借条的法律效力通常情况下是合法有效的。主要是内容是真实有效的而且双方当事人是在之自主意愿之下所签订的都是属于合法有效等借条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
      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 一、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 还罚没款的规定是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收缴罚款一定的比例拨付工作经费给执法部门,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按罚没款返还,实际上就不是,因为这个工作经费拨付的多少由财政部...


·个人借贷纠纷诉讼该怎么举证
      个人借贷纠纷诉讼该怎么举证 一、个人借贷纠纷诉讼该怎么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


·赌债其他非法利益绑架罪如何处罚?
      赌债其他非法利益绑架罪如何处罚?赌债其他非法利益绑架罪的处罚方式应当按照非法拘禁罪来进行一个定罪,因为这样的一种债务它是非法的,所以并不受到法律的客观保护,因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当中就是按照非法拘禁罪来定罪量刑。如果行为人为索取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他人的行为...


·婚后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随着离婚比例的增加,离婚后有关债券、债务纠纷的问题也不断上升,婚后债务离婚后谁承担呢?针对这个问题要视情况而定,一般来讲如果婚后负债是用于改善家庭生活条件、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相关事情上,那么这个婚后债务离婚后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婚后债务不是用于家庭方面,而是用于个人,法院审理时...


·债务人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债务人欠钱不还会坐牢吗如果借款人仅仅是借钱没有还,在一般情况下那只是民事纠纷案件,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对债务人进行治安管理方面的拘留。同时由于不会涉及刑事犯罪,因此也不能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这种情况下,就不会坐牢。但是,如果借款人被起诉,法院判决归还的时,借款人恶意不还,就...


·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有几种
      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有几种(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很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


·合同中只有单方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中只有单方违约条款是否有效?合同中只有单方违约条款是有效的,违约,可分为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一方当事人违约,称为单方违约,双方当事人都违约,称为双方违约。单方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违约,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