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嫌疑人是否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一、嫌疑人是否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嫌疑人是有可能事实新的犯罪的。


得出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结论:


一是程序上要统一释义。公安和检察机关对于相关办案程序规定的释义出现差异。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9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在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说明理由。”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39条第(一)项规定“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即犯罪嫌疑人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其主观恶性、犯罪习性表明其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以及有一定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策划、预备实施犯罪的……”很显然,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要求是说明理由,而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提供社会危险性的相应证据,两者对“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具体内涵的一致性未能体现。公安和检察机关对刑诉法第79条第1款的释义,并没有违背立法机关的宗旨,只是在具体落实上异曲同工。建议公安和检察机关统一建立逮捕必要性的证明、说理机制,统一规定侦查机关(部门)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并提供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证据材料;检察机关认为侦查机关(部门)提供证据不足以证明社会危险性的,应要求侦查机关(部门)提供并说明理由。


二是侦查中要注意从主客观方面取证。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社会危险性情形的把握,侦查机关(部门)要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取证,连同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证据材料一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主观上注意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个性特征、犯罪性质、认罪态度、犯罪习性等情况提取证据;客观上注意从已经发生了危险,案发前后表现出某种迹象,如犯罪嫌疑人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已经养成犯罪的习性、或者已经开始策划、预备实施某种犯罪等方面提取证据。


三是审查中要综合分析。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社会危险性情形的审查,不能简单按照常规审查,要综合案件事实、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证据等方面进行审查,同时要注意听取律师意见。


很多已经被监视和控制的犯罪嫌疑人在确定已经有了实施完毕的罪行之后,可能在其主观和客观的方面都有可能具备了实施新的犯罪的可能性,为了保护社会的公众可以避免被无辜的伤害就必须在其实施之前就直接制止,所以检察机构会对法院提出这方面的意见。



·盗窃罪没有找到赃物会判刑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盗窃罪,则不会判刑;如果有其他的证据完全能够证明,则不需要找到赃物也能够定盗窃罪,判处刑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什么是遗弃罪,遗弃罪自诉案件吗?
      说到遗弃罪很多人直觉上会与抛弃的行为划上等号,其实遗弃罪所包含的内容是非常的丰富的,而不单单只有抛弃那么的简单,而且在我国不少人都觉得遗弃罪需要由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受理,而不是向一般的刑事案件那样是有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那么什么是遗弃罪,遗弃罪自诉案件吗? 一、遗弃罪自诉...


·现在死刑的执行方式都有哪些
      现在死刑的执行方式都有哪些 一、现在死刑的执行方式都有哪些 1、静脉注射:向死刑犯的静脉中连续注射致命的药剂。犯人躺在行刑椅子上脚踝、腿、手腕、胸部和头部都被绑住。犯人的身上连有心脏监视器。行刑人一般给犯人注射麻醉剂———使犯人失去知觉,肌肉松弛剂———使犯人的心肺松弛,剧毒...


·新刑法受贿100万元判几年?
      新刑法在很多方面有了更明确规范的规定,防腐倡廉一直是主题,刑法对此也有侧重。贪污受贿行贿的判定与其牵扯的金额有密不可分的关联。如果有人受贿按照新刑法受贿100万元判几年呢? 一、受贿一百万的处罚 1、受贿100万元,一般属于受贿数额巨大的情形,法定刑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侦阶段依法不应指定辩护的人就一定有罪吗?
      刑侦阶段依法不应指定辩护的人就一定有罪吗? 不一定有罪; 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 所谓“应当指定”,就是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 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


·最新苏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虽然《刑法》中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同时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作出更为详细的量刑。今天,我们带来的是苏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1、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量...


·刑法规定,把人打成轻伤怎么判刑
      每个人的性格不同,处理事情的方式也不同。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又可能会因为意见不和,没办法沟通解决问题。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采取极端途径,暴力解决问题。这个过程中打人致人轻伤怎么办?根据刑法规定,把人打成轻伤怎么判刑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把人打成轻伤怎么判 ...


·危害公共安全罪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我国针对侵害不特定人群利益的违法行为而设置的法律。有些侵权行为并不仅仅是侵害了一个人的权利,而是侵害了多数人的利益,此时,就适用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今天,就来为您解读下危害公共安全罪司法解释。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 根据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违反治安...


·法院能否定检察院刑事的抗诉吗?
      一、法院能否定检察院刑事的抗诉吗?法院是可以否定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


·在我国非法集资如何定罪
      可能生活当中多数的普通公民会将非法集资和诈骗混为一谈,虽然非法集资和诈骗本质上是属于两种罪名,但是其共同的目的都是要骗取受害者的金钱。不管是诈骗或者是非法集资,法院在定罪的时候必须有法律依据才能够对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定罪量刑。那么,在我国非法集资如何定罪? 一、在我国非法集资...


·犯罪行为未遂如何处罚?
      犯罪行为未遂如何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二、犯罪未遂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