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最新苏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虽然《刑法》中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同时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作出更为详细的量刑。今天,我们带来的是苏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1、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前款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年。

2、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5)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每增加2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7)每增加寻衅滋事犯罪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寻衅滋事带有黑社会性质的;

(2)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

(3)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上文说到每个省市关于寻衅滋事罪具体的量刑标准是由当地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的,因此在整个江苏地区犯寻衅滋事罪的适用的其实都是这样一个量刑标准。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法院会如何量刑?《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


·吸毒犯什么罪,吸毒如何认定?
      当今社会,吸毒者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沾染上了毒品,沉醉其中无法自拔。曾经也有人问过我们,吸毒是属于犯罪吗,触犯的是什么罪名了?针对这个疑问,我们将在下文为您答疑解惑。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这句话人人皆知,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许多人堕落到毒品的深渊之中,不可自拔。很多人都有疑问,吸毒...


·传播淫秽物品判刑怎么判
      传播淫秽物品判刑怎么判《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十四...


·一般销售伪劣种子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销售伪劣种子罪是怎么处罚的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如果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的罚金;...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经常出现两人因为一些日常矛盾而大打出手的情况,此时如果一方在故意实施伤害行为的情况下,造成了对方或轻伤或重伤或死亡的,那么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就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究竟此时是怎么处罚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2017年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一、故意...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在法律中的解释以及对于结果的处罚都是有所不同的,具体的表现为:二者的犯罪动机有所不同;根据对案件造成的后果的不同,对于预备犯罪的行为较轻的可以做出减轻刑罚的处理决定,但犯罪预备的行为较为严重因此受到的惩罚也是相对较严重的。二、...


·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犯罪的形态有未遂与既遂之分,如果可以被认定为未遂犯的话,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此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由此可见,对罪犯来讲区分既遂与未遂是多么重要的。那实践中,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怎样的区分受贿...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那么关于行为人醉驾要罚多少钱?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


·服刑人员减刑条件有哪些?
      一、服刑人员减刑条件有哪些 1、可以减刑的条件: “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


·一般犯盗窃罪被判多久
      构成盗窃犯罪,除了要有盗窃的具体行为外,同时还需要达到了法律中规定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否则就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那要是确定犯盗窃罪的话,您知道一般犯盗窃罪被判多久吗?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对于盗窃罪怎么处罚这个问题,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


·服刑期间犯新罪管辖法院是哪里?
      服刑期间犯新罪管辖法院是哪里?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由原审地人民法院管辖;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罪犯在脱逃期间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