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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财产行为撤销的问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财产行为撤销的问题?当公司在申请破产后,相关法院就会进行受理,那么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财产的哪些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在此期间是否需要对现有债务提供担保?接下来,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详细的了解吧。一、债务人财产行为撤销的问题《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二、债务人对债务提供担保(一)债权人这所以会让债务人提供一定的担保是因为:1、若债务人没有担保资产,则债权人的借债风险很高。2、若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则债权人只能等债务人慢慢还。担保在民法上指为保障债权实现而采取的保证、抵押等行为。如甲向银行借款,乙为甲提供担保,保证在规定期内甲履行还款义务,一旦甲不履行义务时,乙予以履行。我国在1995年颁行担保法,规定了有关事项。刑事诉讼法上的担保则是为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等提供一定的保证。(二)担保的方式:1、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2、需要注意的是:(1)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2)五种担保形式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有以下区别: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相关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1年内,会涉及到债务人的财产问题,此时债务人的无偿转让财产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以及放弃债权等行为会被相关有权的人撤销,而且债务人还必须对自身现有的债务提供担保。以上的内容是的我们就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的问题为您作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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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破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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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


·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人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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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破产倒闭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


·企业新破产职工补偿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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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享有的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是都要有吗
      是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可以从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入选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选取。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可以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代理人...


·关于企业破产清算5个顺序
      关于企业破产清算5个顺序企业破产清算后,企业清算5个顺序:(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如下: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


·破产资产清算比例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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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和企业改制之间的区别
      破产清算和企业改制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一、破产清算和企业改制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一)企业改制和企业破产有着根本区别:1、严格说,企业改制不属于司法程序,而企业破产属于标准的司法程序,并且两者的内容、目的和遵循的原则也根本不同,如果细说将非常复杂和专业。2、企业破产不是企业改制的类型...


·不属于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不属于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 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 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 3、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和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增加金额等。 二、流动性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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