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哪些属于抽象危险犯的犯罪

哪些属于抽象危险犯的犯罪

一、哪些属于抽象危险犯的犯罪

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叛逃罪

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5、伪证罪

6、遗弃罪

7、传授犯罪方法罪

二、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区分

第一种观点认为,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作为结果的危险”,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行为的危险”;换言之,前者要求有构成要件上的危险这样的“结果”,后者则没有这样的要求。

第二种观点认为二者虽然都以对法益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但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需要在司法上具体认定的,抽象危险犯中的危险是立法上推定的危险。

第三种观点认为,抽象危险犯是具体的危险犯的前一阶段;即侵害意味着发生实害,具体危险意味着侵害的可能性,抽象的危险意味着具体的危险的可能性。

第四种观点二者只是程度上存在差异,有人认为两种危险的差异在于对事实的抽象化程度存在差异,即具体的危险犯要求在具体范围内考察有无危险,抽象的危险犯要求在更广范围内考察有无危险。

第五种观点认为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紧迫的、高度的危险,抽象危险犯中的危险是比较缓和的、低度的危险。

小编认为,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应指在司法上以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可能性;抽象危险犯中的危险应是指在司法上以行为本身的一般情况或以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理由阐述如下:

新刑法第114条、《刑法》修正案(三)对危险行为对象规定如下:一类是对之实行放火、爆炸、投毒、决水等行为就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对象,如油田、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森林、易燃易爆设备、设施等;另一类是对之实行放火等行为也不一定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对象如住宅与其他公私财物。但是不管哪一类对象,事实上都需要司法上根据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判断有无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显然不能认为凡是以放火等方法破坏住宅或其他公私财产的,就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否则,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就无法区分了。

将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理解为“在司法上以行为本身的一般情况或者以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可能性”符合刑法规定。例如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抽象的危险犯,根据一般社会生活经验,认定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便成立该罪。因此认定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时,对作为判断基础的事实进行抽象程度高。而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司法上以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法益侵害结果的可能性。放火罪是具体的危险犯,根据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使对象物燃烧的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才能成立放火罪。由此可见,就同一性质的行为而言,与抽象的危险相比,具体的危险对法益的威胁程度更为严重,也可以说抽象的危险在很大程度上是重视行为本身的危险性。据此理论,我国刑法规定的抽象危险犯很少,所规定的危险犯大部分属于具体的危险犯。例如放火罪、投毒罪、爆炸罪、决水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等,都属于具体的危险犯。

此外,也不能认为,只有当法条表述上有“危险”二字时才是具体的危险犯;法条表述为“危害公共安全”时就是抽象的危险犯。事实上“危害公共安全”的表述,也是具体的危险犯的法律标志。

抽象危险犯的重点在于“法益受侵害的不确定性”,也就是即使完成了构成要件所描绘出来的特定行为方式,对于刑法所保护的法益而言,其侵害的发生仍不确定且不明显。而这样的“损害发生的不确定性”之所以会引起刑法的重视,是因为该行为对法益侵害具有独特的危险性。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很多人都向往着公务员的生活,觉得公务员这个职位是一个既稳定又体面的工作,所以很多人都会考取国家机关单位。然而现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是不好做的,处处受到国家的监管,我们也经常在政府机关等地办理业务的时候会看到许多公职人员玩忽职守的工作,那么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对于贩毒一般多久能判刑?
      对于贩毒一般多久能判刑? 一、对于贩毒一般多久能判刑? 贩毒被抓,如果案情简单的话,四五个月就可以判决。如果案情复杂时间长一点,甚至达一年多。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最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
      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 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使每个公司的权利都可以得到保障。对于犯罪人员来说,制定法律可以有效对他们进行 震慑,也可以对犯罪人员进行惩罚,维护 社会公平。刑事诉讼法是一部针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办理制定的法律,为了使人们更好地理解它,国家出台了刑事诉讼...


·拘役缓刑的考验期有哪些限制
      拘役缓刑的考验期有哪些限制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


·诈骗罪非法集资罪是什么
      集资诈骗严重危害到了我国社会的金融法律,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是要接受我国的刑法的,只用这种诈骗的方式是扰乱了社会的秩序,诈骗的方式有很多种,但都被认为是集资诈骗。以下就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诈骗罪非法集资罪的相关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诈骗罪非法集资罪? 集...


·法律上非法集资自首怎么判刑
      法律上非法集资自首怎么判刑非法集资自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


·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一、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二、暴力取证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


·危险驾驶罪怎么判缓刑
      危险驾驶罪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但是得满足以下几种条件才可以判缓刑: 第一个条件就是犯罪分子因为其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刑或者拘役的期限是三年以下。这里的三年期限是指经过法院判决后得出的期刑,而不是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因为某种行为应该被判多久。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在条文条例上规...


·《刑法修正案八》酒驾新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八》对酒驾的新规定1、醉驾入刑标准: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将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2、酒驾入刑:《...


·肇事逃逸财产损失入刑标准是什么?
      肇事逃逸财产损失入刑标准是什么?肇事逃逸财产损失入刑标准是由交警部门来进行侦查认定,而一般情况下财产方面造成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放火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放火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放火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