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生产假药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生产假药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生产假药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十条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十一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于不法分子生产假药的行为,显然是属于构成了严重违法行为,法律上也根据不同严重的情节来规定了两种不同的量刑情况,由于本罪的犯罪事实后果非常严重,所以相关量刑的结果是非常严重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拘留时间满37天还没不放人怎么办?
      拘留时间满37天还没不放人怎么办?能不能放人,要看具体的案情。拘留最长时间的确是37天,37后如果没有被批捕,一般情况下都会立即解除羁押的。没有放人,家属可以去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


·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是指什么
      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是指什么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如何判刑
      往往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人吸毒的话,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吸毒会酿成比较惨重的社会影响。我们常说虎毒不食子,但是吸毒人员某些情况下根本就丧失人性,甚至会将屠刀面向自己的孩子。由此可以看出,吸毒是一种多么危险的违法活动。所以国家针对毒品的源头原植物也是不允许非法持有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


·拘传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是什么
      尽管说我国执法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具有一定的权利,但是其权力在行使的时候,也是受我国法律法规制度的约束的.比如刑事案件在侦办过程当中,要求对案件有关的相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我国公安机关的侦办,有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拘传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是什么? ...


·限制减刑的罪名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对限制减刑的适用对象作出了规定,但没有关于限制减刑的罪名的相关内容,不过我们可以从适用对象上面来分析具体适用的罪名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限制减刑的罪名有哪些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


·犯罪嫌疑人什么概念 嫌疑人有什么权利
      一、犯罪嫌疑人什么概念 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


·经济犯罪有过失犯罪吗?
      经济犯罪有过失犯罪吗?不是;经济犯罪一般是属于故意犯罪,是存在主观是的故意犯罪行为,如诈骗罪、非法经济罪、走私罪等。过失的种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


·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意思
      您知道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意思吗?在对犯罪分子执行死刑之前,往往都是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这便是死刑复核程序。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该如何理解死刑复核程序?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意思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核...


·罪犯怎样才能够适用减刑
      减刑是我国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在不损害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民法院判决的权威性的前提下,通过适当减轻犯罪人原判刑罚的办法,对表现好的服刑人员予以鼓励,有利于促进其改过自新,早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材。但是减刑须满足法律规定的减刑的条件,那么究竟罪犯怎样才能够适用减刑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刑法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什么?刑法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