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说所有的矛盾在您向执法机关报案以后就会提起诉讼。毕竟侦办庭审等都有着严格的要求,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这一点有着明确的规定,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任何案件在接到报案以后,只有达到立案标准的情况下才会予以立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一百一十二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我们可以看出,刑事诉讼法当中对立案的规定,包括人民检察院对于报案控告或者举报等,都应该进行接受。如果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及时进行立案侦查,同时,对于生活当中不予立案的原因,也应该及时的告知当事人。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立案标准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在履行押解职务中可能涉及的一种犯罪。构成此罪往往要求司法工作人员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当然也要求实际造成的后果是比较严重的,那么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我国对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失...


·什么是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权利
      什么是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权利 犯罪嫌疑人是出现在刑事案件当中的,而当刑事案件进入到法院审理时,其实犯罪嫌疑人就会变为被告人,虽然都是指同一个人,但此时所处的阶段是不同的。那您知道什么是犯罪嫌疑人吗?而作为犯罪嫌疑人又享有哪些权利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


·补强证据刑事诉讼法有哪些规则?
      补强证据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规定,补强证据是指对主证据加强证明,补强证据是为了防止误认事件,用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度,包括当事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补强证据应当具有证明能力,确保事件真实,补强证据应当具有独立来源,与补强对象不能重叠。所谓“补强证据”,是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


·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商检徇私舞弊罪】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


·认定为犯罪未遂该如何处罚
      认定为犯罪未遂该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


·诈骗3万7能缓刑吗
      如果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即可以。《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


·关于抢劫罪数额的计算是怎样的?
      在刑事案件中,对于抢劫罪数额的计算有着法律明文规定的,这些规定能更好的划分相关的赔偿事宜,为了帮助您更好的了解关于抢劫罪数额的计算的问题,的我们仔细的收集了一下相关的法律资料,希望您在阅读之后对此有所了解,具体内容如下: 一、抢劫罪数额的规定 抢劫、抢夺是多发性的侵犯财产犯罪...


·根据法律集资诈骗判刑吗?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违反经济秩序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像集资诈骗,如果金额过大或有严重情节,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集资诈骗判刑吗?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集资诈骗和刑事处罚。 一、集资诈骗罪定义: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看守所拘留10天可以探视吗
      看守所拘留10天可以探视吗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守所同意,可以转交文书和传达信息。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见律师,不容许见任何人。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


·延长拘传的步骤有哪些?
      延长拘传的步骤有哪些?延长拘传由司法对犯罪事实认定后作出决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


·第一次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一次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二次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