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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手续怎么办理?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离婚登记手续怎么办理(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二、办理离婚到哪个民政局都行吗1、只能在夫妻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处于弱势的女性,我国《婚姻法》特别作出了规定,即使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无过错的一方仍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也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复印的东西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可以的。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最佳证据规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


·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离该怎么办
      虽然很多时候夫妻协议离婚不成都是因为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却不同意离婚,但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也是经常出现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离的情况。要是真的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而一方又很想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应该怎么处理才好?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同意...


·宣告婚姻无效判决上诉可以吗?
      宣告婚姻无效判决上诉可以吗?婚姻的无效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属无效的,属于终局性判决,当事人无权上诉。也就是说,婚姻的效力问题,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上诉或者申诉,人民法院都不予受理。而对于涉及子女和财产的判决,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上诉的,法院应该受理。判...


·一、离婚财产全部写给孩子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财产全部写给孩子是合理的吗?离婚财产全部写给孩子是合理的,但是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不受法律的保护。二、相关法律依据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


·重婚罪是不是亲告罪
      对于重婚罪是不是亲告罪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的是什么是亲告罪,然后了解清楚法律规定的亲告罪的范围有哪些。这样才能判定重婚罪是否属于亲告罪。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亲告罪"亲告罪"是指受害人告诉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的犯罪,受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机关知...


·子女抚养费如何承担,怎么给子女抚养费
      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能阻断的,因此即使在父母离婚的时候,仍然负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此时一方拥有抚养权,另一方就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那么子女抚养费如何承担呢?这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子女抚养费如何承担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


·向法院起诉离婚要钱吗?
      向法院起诉离婚要钱吗?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申...


·一、中国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中国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因为女方在实际生活中收入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财产。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


·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是不是虚假诉讼
      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是不是虚假诉讼 一、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是不是虚假诉讼? 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的一般不是构成虚假诉讼,因为双方离婚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至于假离婚会不会构成虚假诉讼罪,要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如果通过假离婚捏造事实提起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侵害他人利益的,就会构...


·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要如何解决
      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一直以来在分裂的家庭中,不管是离婚家庭,还是丧偶的单亲家庭中,都是一个最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那么对于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我们通过整理,发现面对这个问题,需要理清以下两大注意事项。 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 一、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1、子女...


·男方没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男方没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男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就可以请求减少或者经过协商后暂停支付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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