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退房的时效是多久

一、退房的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法律所规定的有关刑事责任和民事诉讼权利的有效期限。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由上可知,我国法律规定退房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二、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7、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8、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来
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
9、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三、退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1、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
有关专家建议业主,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
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
2、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
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
开发商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购房者要想退房,最好还是找开发商协商,这是最快也是最方便的解决办法,不过我们要提醒您,如果是购房者自身的原因要退房,可能会面临着支付违约金。要是你有疑惑,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房屋继承公证费用怎么算?
      一、房屋继承公证费用怎么算?房屋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在法律上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另外,还需要收到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


·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按规定,你要是太迟支付房款,卖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行使该权利: 1、首先就是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 2、你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换句话说就是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交易不能达成了。 3、在...


·继承父母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父母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没有明确说明父母的遗产只归一方所有的话,那所继承的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离婚房子归属划分应该怎么确定
      在不少家庭中,房子都是属于重要的财产,尤其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因为房子的分割问题而产生争议,在这样的情况下既然无法协商处理,就只能起诉到法院了。那通常法院是怎么对离婚房子归属划分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房子归属划分应该怎么确定 ...


·现在租房的人越来越多,租房的形式也很多种多样,面的多样化的租
      现在租房的人越来越多,租房的形式也很多种多样,面的多样化的租房形式我国也有针对性的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法规,那么这些法律法规的意义在哪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举出的有关租售同权厦门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广州明确推出【租售同权】口号,是立基于【壮大租赁产业,形成新经济增长极】的目...


·中介租房注意什么问题
      通过房屋中介来租房,这是很多人的选择,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但是能够获得较多的房源,在短时间内租到自己满意的房屋。但委托中介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中介租房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中介租房注意什么问题 (一)不要贪图小便宜...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


·有抵押房产的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抵押房产的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上家向银行或者个人借款并以房产作为抵押的,那银行或者个人就是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将房产拍卖用来清偿债务。要想购买有抵押的房屋并顺利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一般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 上家先还清贷款,并从抵押权人处取得...


·怎么购买商品房 怎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怎么购买商品房 怎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现代社会中,买个属于自己的商品房是大多数人奋斗的短期目标。那么,购房者应该怎么购买商品房呢?作为购房者,在买房时除了要仔细看房,还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那在实践中,应该怎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三亚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随着我国房价的增高,小产权房在房产界逐渐兴起,对于这样的小产权房而言,因为其没有缴纳国家规定的土地出让金,同时在我国国土登记上,也没有相应的备案,因此,小产权在买卖上也具有一定的买卖风险。今天,针对三亚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我们做了以下相关解析。一、三亚小产权房的概念“小产权房”不是...


·二房东可以收取转让费用吗?
      二房东可以收取转让费用吗?在房东同意的情况下,二房东才可以转租并收取转让费用。转租的限制条件主要是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因为租赁权权能及性质法律上不明确。如果明确转租权的存在是一种固定确定的权利的话,限制转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实际意义。首先,出租人目的是获取租赁房屋财产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