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当中有一种刑事犯罪是重大责任事故罪,这是很重要的罪名,通常发生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内,造成的后果也是较为严重的。那么司法实务中该如何对重大责任事故罪进行认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如何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一)本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别
危险物品肇事罪虽然是一般主体的犯罪,但是厂矿企业职工因为违反有关危险品的生产、运输、使用的管理规定,而造成责任事故的,应当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处理。1、主体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单位,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企业职工。2、行为方式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职工或者生产指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
(二)本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有关单位不重视劳动者的安全,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事故的情况。设置本罪名意在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惩治违反《劳动保护法》的单位。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是针对职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进行惩罚。
(三)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与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的区别
1、发生的场合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一般发生在业务活动中,具有业务过失性质;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则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日常生活不够小心谨慎而导致严重后果,属于普通过失。2、主体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比如厂矿企业的职工和铁路、航空职工;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3、行为特点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通常违反业务规章;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通常违反生活常理。
二、重大安全事故罪怎么处罚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情节特别恶劣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主要是指:致多人死亡;玫多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造成了特别恶劣的政治影响。2、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恶劣的,如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多次意见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以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已发生过事故仍不重视劳动安全设施,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等。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犯罪行为人的表现特别恶劣的。如重大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不是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而是只顾个人逃跑或者抢救个人财物,致使危害结果蔓延扩大的;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企图嫁祸于人的等。实践中,对刑事犯罪的认定是很重要的,能够帮助准确的定罪,减少出现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重大责任事故罪认定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更多相关知识,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实践中要怎样才可以判缓刑
      罪犯若想要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判缓刑的话,那么在诉讼过程中最好就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来提供缓刑辩护为好。不过此时也需要罪犯实际满足了缓刑条件才可以。那究竟实践中要怎样才可以判缓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才可以判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


·走私香烟如何判刑?
      走私香烟判刑标准需要看应缴税额的多少而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偷盗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盗窃罪判几年?
      生活中,有不少人习惯性的将盗窃罪说成是偷盗罪,毕竟盗窃主要也就是通过偷盗的手段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一种行为。于是有的人就在问偷盗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但其实我国《刑法》中并没有规定什么偷盗罪,因此对于达到了立案标准的盗窃行为,一般都会按照盗窃罪进行处罚的。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


·一、醉驾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一、醉驾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尽快申请取保候审;开庭时充分阐述具备判缓...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几年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听到那些地方文物又被涂鸦的新闻。因此,为了保护名胜古迹,我国制订了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对于这一犯罪,广大群众接触不多。有人会问了,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几年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所...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相比之下其实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收入是要比一般企业员工的收入高,但如果发现公职人员的收入高的离谱,甚至形成了巨额的话,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了。不过您知道法律中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如何规定的吗?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哪些属于放火罪的构成要件
      在我国,每年因为自然原因导致的火灾层出不穷,已经对人民的生命造成严重的威胁,但是有些犯罪分子居然还实施纵火,公然致公共安全于不顾,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我国刑法规定了放火罪,严厉处罚此类放火行为。那哪些属于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哪些属于放...


·怎么认定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
      既遂、未遂属于刑事犯罪的形态,是每一个犯罪都有可能出现的情况,然而针对不同的犯罪形态,法律规定的处罚也是不太一样的。不过在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对既遂、未遂作出认定。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怎么认定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 一、怎么认定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


·缓刑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怎么算的?
      缓刑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怎么算的?缓刑执行完毕之日就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 ...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 第三百二十五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


·部分认罪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抓到之后不存在自首的情节的话,也可以认罪的,只要当时的认罪态度比较好的话,那么法院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会考虑到这个认罪的态度,从轻处罚的,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部分认罪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部分认罪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般而言,“认罪”是...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