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的时候,当一方想把某个事物或者比较贵重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个叫做赠与合同的证明内容。赠与合同一般是不用偿还的,就是不求回报的直接把自己的财产赠送给另一方,完全不需要另一方偿还或者抵押等,那么在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赠与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已经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如果赠与人认为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了。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如果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担心赠与人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依法公证。

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受赠人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使得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4、没有财产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赠与人不得作为赠与财产赠与他人,否则可能造成对第三人合法权利的侵害。

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药承担责任。

二、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以上就是我们简单整理的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的一些内容。简单来说赠与合同是完全无偿的行为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各种情况和条件的不同,需要注意的内容肯定不止这些,具体的可以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处理。有疑问的也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帮忙处理。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如何处理无效合同
      生活中,人们在签订合同后,合同并不一定会生效。如果签订的合同没有满足合同生效的条件,其效力则可能会待定甚至是无效的。那么,就无效合同来讲,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如果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应该如何处理无效合同?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希望能够帮到您。 ...


·合同变更申请的原则和条件
      合同变更申请的原则和条件 合同是在法律中起到保护作用,维护双方权益,合同有设立、变更、终止。当我们遇到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形变更时,最重要的是了解清楚合同变更的原则和所需条件,以保证更改内容的有效性。现在就和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合同变更申请的原则和条件。 一、变更合同的原则 合同变更...


·提前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劳动合同里面都是具体约定了期限的,而在期限届满的时候才会终止劳动合同,但现实中却可能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而在提前终止合同的时候,单位也要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此时提前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提前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已签订好的赠与合同还可以公证吗?
      已签订好的赠与合同还可以公证吗?赠与合同必须公证 自2015年7月1日起,个人在办理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时,可以不用再向税务部门提交有关赠与公证材料。然而国家税务总局在7月3日发布的2015年第50号公告中规定,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


·主合同过诉讼时效已过可以起诉吗
      主合同过诉讼时效已过可以起诉吗不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起诉,但是可以找对方进行商量,处理事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怎么办1、债务人签收催收...


·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公司想要更好的发展更多的时候会选择进行国际的贸易交易,但是在进行交易之前,这个时候最好是先签订一下合同,但是对于新开展国际贸易的公司来说在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您就和我们一起阅读下全文了解一下吧。 一、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上限规定
      合同违约金上限规定 一、合同违约金上限规定 (一)《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合同样本应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合同样本应该怎么写 男方:××××,男,×族,×年 ×月 ×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 女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_,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男方于×年×月×日在×××登记结...


·合同违约金特点都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特点都有哪些? 一、合同违约金的标准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


·合同生效的条件多少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多少条? 一、合同生效的条件多少条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签订合同时有哪些?
      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