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可变更撤销合同是怎样的

可变更撤销合同是怎样的合同?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企业之间,企业双方之间都可以签订合同。合同有各种形式,只要内容、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该合同就有法律效力。合同在双方撰写完毕,签字盖章后,一般不予随意撤销。撤销变更合同是有条件的,如行使不安抗辩权就是属于变更合同的形式之一。可变更撤销合同是什么?以下是介绍:
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定义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基于法定原因,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的合同。
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点
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2、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4、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变更协议达成后生效。
三、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溯及既往的消灭的利权。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
四、撤销权的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庆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例如: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乳胶漆一批,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谎称国产乳胶漆为进口乳胶漆。甲公司事后得知实情,适逢国产乳胶漆畅销,甲公司有意履行合同,乙公司则希望这批货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别人,此时:甲公司向乙公司催告交货或预付货款或递交确认合同有效的通知,则合同成为确定的有效合同;乙公司不能以合同订立存在欺诈为由主张撤销,从而使合同失去约束力。由此可见,我国对于一方录事人欺诈对方当事人而订立的合同是作为可撤销合同来处理的,这样就给予受到欺诈方选择权,尊重其意思自治。如果受到欺诈的一方当事人认为不必撤销合同的,则可以补正合同的效力。注意:我国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仅赋予受到欺诈的一方,而欺诈方是没有选择权的,所以不能主动主张合同可撤销。可以给予当事人撤销变更权力的合同,变更时需要法院或其他机构授权。这种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当合同没有表示真实意思的时候,合同中写有变更撤销条款并满足该条件的可以撤销、变更。双方在有重大误会、失去公平的情况下签订的、当事人可以变更、撤销合同,有失公平的情况又分为几种。有需要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
      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一、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按合同规定一般可以提前一个月辞职,辞职前交接给相关工作人员交接工作要做好就可以了。二、如何证明劳务关系?(一)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继续上班是否可行合同到期没有续签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继续上班是否可行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继续上班是可行的。劳动合同期满的; 也就是说,无论企业有没有给你下终止通知,在法律上已经视为你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合同到期不续签,对劳动合同来说即是终止劳动关系,但是此时员工继续上班的,等于重新建立劳动关系,所在公司此时应...


·一、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有区别吗?
      一、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有区别吗? 有区别的,劳动者随时辞职就是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而辞职是劳动者向用...


·哪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哪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一、哪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什么抵押合同无效2023
      什么抵押合同无效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物必须...


·一、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一、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


·涉外合同纠纷怎么选择管辖法院
      涉外合同纠纷怎么选择管辖法院与国内合同纠纷相对的,肯定就是涉外合同纠纷了。对于这类纠纷,在具体处理的时候也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但此时也会面临着选择管辖法院的问题,那么您知道涉外合同纠纷怎么选择管辖法院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涉外合同纠纷怎么选...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好多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好多 一、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


·合同案件法定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合同案件法定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


·哪些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哪些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一、哪些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赠与不可撤销,赠与人必须履行赠与义务,赠与人不交...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