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医院,帮助很多人重拾生命,但是也有因为医院的某些情况导致一些医疗事故,所以,就会有医疗纠纷存在。处理医疗的纠纷应该遵守公平,公正,及时,公开的原则,并且还要便民。应该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等医院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健康,所以凡是都应该做到最好。那么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二、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

1、科室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及时上报医务部,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科主任、当事人及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调解。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2、由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医务部集体组织实施相关医疗纠纷的技术讨论工作。

3、技术讨论会主持人宣布医疗技术讨论程序和会议纪律。

4、科主任、当事人必须准时出席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在会上当事人应认真、负责地陈述诊疗经过,科主任应公正、科学的陈述科内讨论意见。

5、专家讨论。

6、书面材料需经医疗安全委员会、参加讨论的专家反复讨论、认证后,讨论结论于会议后的30日内交与患方及科主任。

7、患方及我院科室责任人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时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市区级医学会组织召开的医疗事故鉴定会

1、发生医疗纠纷的科主任及当事人必须在一周内提交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准时将材料交到医务部。由医务部提交到医学会,配合医学会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2、根据鉴定结论同患者协商解决。

3、协商解决不成功,患者及家属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院诉讼

1、医务部准备相关向法庭提交的材料,由专职聘请律师准备陈述及答辩。医务部专职干事及发生纠纷科室科主任出庭。

2、根据法院审判结果进行处理。

3、如果医院承担相应责任,院内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4、医院制定相关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医院存在医疗纠纷是很正常的,总是会有一些原因导致一些医疗事故的发生。或者医院的做法和家属方面存在不同的,就很容易发生纠纷,所以对于纠纷的处理就显得非常的重要。



·医疗事故的鉴定要求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鉴定要求是什么一、医疗事故的鉴定要求是什么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有如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


·公立医院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公立医院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一、公立医院 公立医院是指政府举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医院,也就是国营医院、国家出钱办的医院,也可以理解成国立。公立医院分3个等级,一级是社区医院,二级是县级医院,三级是市级医院。 二、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


·没证据的情况下在医疗事故中应该怎么样维权?
      没证据的情况下在医疗事故中应该怎么样维权? 一、没证据的情况下在医疗事故中应该怎么样维权 1、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一、什么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医疗器械的注册产品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并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医...


·医疗纠纷怎么和医院谈判?
      医疗纠纷怎么和医院谈判?在与医院谈判前建议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了解医院的过错在哪些方面,这是医院赔偿的基础; 二、确定院方给你们的损失有哪些; 三、按照相关规定应该赔偿多少; 四、谈判的心理底线在哪个价位; 建议最好在当地聘请一位懂得医学知识的律师,可以最大限度保护你们的利益...


·医疗费: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


·美容医疗纠纷协议书的范本
      美容医疗纠纷协议书的范本一、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情形有哪些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的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的,患者及其家属就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


·河北省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河北省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和律师费定义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什么是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呢?
      什么是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呢? 一、什么是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呢 医疗过失责任程度,是指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是医疗事故赔偿金额考虑的因素之一。 过失责任程度,是指在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诸多因素中,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占的比例,其理论依据在于许多医疗结...


·甲等医疗事故责任分担哪些?
      甲等医疗事故责任分担哪些?1、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构成医疗事故的绝大多数案例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多以经济赔偿为主。我国民法是调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医疗事故法正是调整一定范围的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是调整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国家机关、企...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