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否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当代社会,离婚在我国法律上也就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人身上以及财产上没有任何关系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话通常会通过起诉进行离婚,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否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3)按照《意见》第11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外,根据《意见》第12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件:1、双方的结婚证;2、离婚诉状及其附件;3、与案件有关的证据;4、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首先在这边我们需要明确的告诉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的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这也就意味着在外地的话如果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可以起诉的。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国家规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
      国家规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今年来,由于加快了新农村和城市建设步伐,对城区进行规划统一管理,抑或是进行水电水利工程建设,不少土地需要进行征收。那么如果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就涉及到征收补偿了。毕竟如果自家或者集体的土地被征收,必然会影响到自身或集体的利益了。然而很多人人对征收补偿标准...


·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各地的公共设施也在加紧建设,这就需要对公民所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我们知道,国家征收土地会给予土地使用人一定的补偿,而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那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辽宁省新民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年最新辽宁省新民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辽宁省新民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新民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胡台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44000元/亩;建设用地:44000元/亩;未利用地:352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东城街道、辽...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材料?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材料?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材料主要有:1、用地申请2、土地使用证(原件)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4、双方转让协议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6、土地评估报告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


·土地征收时,如何判断“征地公告”是否合法?
      土地征收时,如何判断“征地公告”是否合法?   一、土地征收时,如何判断“征地公告”是否合法?   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判断征地公告是否合法,可以从程序上是否合法、内容上是否合法、公告上是否合法进行判断。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偿安...


·土地用途分类具体有哪些?
      土地用途分类具体有哪些? 一、土地用途分类具体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


·简阳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简阳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四川省简阳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会征用到农民的土地,为了弥补农民的损失,财政会下拨一笔补偿款。在实际操作中,征地部门和农民之间经常就征地补偿发生纠纷。这时,农民可以按照当地政策,依法维权。那么简阳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一起跟随...


·我国关于征地水塘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根据各地的征地具体情况,有不同的补偿额度。那么什么是土地征用?征用水塘补偿标准又是什么呢?其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应以及其享有的标准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一、我国关于征地水塘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征用水塘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


·最新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东街道、西街道、葫芦岛街道、双龙街道、望海寺街道、滨海街道、龙湾街道、玉皇街道、连湾街道、北港街道、双树乡。   补偿标准:区片价:82000元/亩;建设用地:82000元/亩;未利用地:...


·女儿能继承父母的田地吗?
      女儿能继承父母的田地吗?在农村出嫁的女儿没有继承土地的权利,这并不是因为女儿已经出嫁,而是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并不是个人财产,根本就不能被继承。只不过,如果女儿的户口并没有迁出,家里面只有女儿这一个孩子的话,在父母去世之后,家里面的宅基地也不会马上就被村委会收回。法律...


·老人去世农村土地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老人去世农村土地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一、老人去世农村土地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土地的使用权。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