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财产实力的差距和孩子的归属也在财产分配的的考虑范围之内,这是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应当遵循夫妻双方自愿分配原则,简单一点说除特别约定属于个人财产的,其余婚后财产各一半。前提是两人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下面是我们给您整理的一些关于再婚财产的一些分配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
婚姻法对二婚财产分配的规定和一婚的规定是一样的: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财产分割的规定: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新婚姻法及相关法规中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一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版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12月24日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根据以上规定得知,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话主张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后自行协商解决,如双方任何一方有意义,可根据规定走法律程序判定,不可因为财产问题大打出手,希望上面所有的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情况还应当咨询相应的律师。
·独生子女证又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证又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颁发给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既然是一种光荣,那么独生子女证办理应该怎么做,办理的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呢?下面由我们为您来详细介绍一下独生子女证办理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
·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有哪些
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有哪些一、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有哪些
1、身体暴力。最常见的暴力,包括所有加害人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的攻击行为。39%的女性称曾遭受过来自伴侣的身体或性方面的暴力。
2、精神暴力。包括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等。38%的女性称遭受过精神暴力。
3、性暴力。加害人攻击受...
·离婚退休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退休金属于共同财产吗,怎样分配
(一) 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数额明确,在分割时刻操作性强,可按平等原则进行处理,即由领取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付差额款即可。
(二) 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将...
·环境污染在我们国家是很严重的一种污染现象,在环境污染之后需要
环境污染在我们国家是很严重的一种污染现象,在环境污染之后需要对一些由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进行鉴定。而这个鉴定是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对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的范围、程度进行合理合法的测算,给出一定的鉴定意见,并且进行评估,评估之后才能进行到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这一步骤,那么对于环境污染损失评估工...
·怎么解决子女的抚养权纠纷
怎么解决子女的抚养权纠纷
1、委托人在离婚时一定要加强离婚与离婚协议的风险防范,在离婚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不得冲动和盲目,更不能不顾子女以后成长而放弃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无论当事人通过协议离婚还是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都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负责。婚姻...
·复印的东西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可以的。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最佳证据规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
·疫情期间可以在家办公吗
疫情期间可以在家办公吗?疫情期间可以在家办公,根据我国国务院所发布的通知,对于全国各地都会延期复工,在此状况之下的话,是可以进行在家办公这种灵活的方式,在家办公的前提是员工有办公条件,公司不能强人所难,不可以按旷工计算。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什么是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程序
什么是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程序?分居两年是不会自动离婚的。那么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呢?答案也是一样。不管夫妻双方分居多久,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办理了法定的程序后才能解除。只有你们自己主动申请离婚,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缔结,同...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也是根据法律当中的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来进行调解的,但是或多或少可能会对于女方和孩子等予以照顾。《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
·夫妻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我国现在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因此有的家庭中也迎来了第二个小生命,但之后随着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最终走上离婚的道路。这种情况下,肯定需要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夫妻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离婚两个孩子一般都是一...
·一、社会减免抚养费申请书可以写吗?
一、社会减免抚养费申请书可以写吗?
一般不可以减免,一次性交纳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分期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