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

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在使用土地之前,必须通过合法手段拿到土地使用权。而政府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会不断的征收农民土地,为此会给失去土地农民一般补偿款。在一些农村,存在个人征收土地的情况,那么,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一、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所谓征用是指国家依法将个人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收归国有使用。“征用”的主体是国家,个人不能叫做征用,个人只能通过向集体承包或者租赁取得土地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二、征用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讲到这里,您应该知道了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这方面的知识。在我国,只有各级政府才有权征收土地,私人是没有这项权利的。现在,政府基本上把征地的工作交割土地管理部门。私人可以合法的使用土地,通过参加土地拍卖、土地招标及土地买卖等,拿到土地使用权。


·别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
      别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 一、别墅的使用年限 据资料显示,法律规定现行商品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和50年。但自2006后我国法律就取消50年的土地使用权。别墅是一种商品房,非普通住宅。使用年限和普通住宅年限应同为70年。 二、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 房屋的房产权...


·中国土地使用法土地性质不同意思是什么
      中国土地使用法土地性质不同意思是什么土地非个人私有的,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分为出让和划拨两种:1、土地出让的方式是指国家以土地所属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土地划拨也称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土地无偿拨用。...


·一、婚姻登记地管辖重婚罪的诉讼案件吗?
      一、婚姻登记地管辖重婚罪的诉讼案件吗?可以在婚姻登记地起诉重婚罪,《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


·怎么处理外地违章记录?
      怎么处理外地违章记录? 车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因为其方便快捷许多人去外地时会选择自驾的方式,但是在外地毕竟是陌生的环境,对道路情况和交通情况都不了解,因此常常会发生异地违章的情况,而后在回到原地之后才发现有违章情况,这时应该怎么处理外地违章记录? 一、怎么处理...


·农村宅基地试点有偿转让颇有些“终点又回到起点”意味
      农村宅基地试点有偿转让颇有些“终点又回到起点”意味。宅基地曾经有过私有并可自由买卖时期,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62年,农村宅基地归农民私人所有,农民拥有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宅基地和房屋都属于农民私有财产,宅基地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两权主体合一,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可自由买卖、出租...


·农民合作社无偿租地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一、农民合作社无偿租地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


·最新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西市区滨海街道办事处大水塘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西市区沿海街道办事处二道村、土城...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合法吗?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合法吗?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


·遗产继承法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遗产继承法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一、遗产民法典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依据我国民诉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


·个人的土地使用证会过期吗?
      个人的土地使用证会过期吗? 一、土地使用证会过期吗? 到期了有两种处理方式如下: 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 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所需资料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所需资料 土地使用权属于个人所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但是抵押登记之前必须准备好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所需资料。材料齐全是抵押登记规范的需要,也是确保抵押登记合法的要求。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借款,也可以用于偿还债务。总之,土地使用权的用处是很多的,具体的用处,我...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