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双方各有一孩抚养费2023年的标准是什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仅要对于配偶尽到应有的责任还要对子女的教育尽到负责,但是如果夫妻二人因为个人的原因无法继续生活下去,那么就会选择离婚,但是这个时候不仅要商讨财产的分割还要牵扯到对于孩子的抚养和抚养费问题,如果有两个孩子,那么离婚后双方各有一孩抚养费2017年的标准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后双方各有一孩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按照上文的介绍我们能够得出的结论是,离婚后双方各有一孩抚养费标准是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要结合当地的抚养水平,如果孩子在一个消费和物价比较高的地区那么抚养费的标准也就高一些,反之就低一些,但是还要考虑负责抚养费一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财务能力,这个是比较重要的。


·法官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法官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官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有...


·非法同居构成重婚罪的判几年
      在非法同居的情况下如果涉嫌构成了重婚罪的话,按照法律的规定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那么您知道非法同居重婚罪判几年吗?实践中,什么情况下又会构成重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非法同居构成重婚罪的判几年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分给子女有效吗
      在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中或法院调解离婚的民事调解书中存在的双方达成合意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给他人的条款。实践大多是将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分割给子女,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子女的情况较多。其实如果离婚协议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那么离婚协议所涉及的财产处理...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有什么要求?
      离婚后,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可能遭遇变故,生活困难,再也无力抚养孩子,或者对孩子有虐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行为,这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那么,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达到怎样的要求呢?下面,由我们为您具体介绍一下。 一、变更抚养权的条...


·离婚财产诉讼费用是多少?
      是出于感情不和等种种原因要离婚的话,如果对双方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又不能协商解决,当事人往往会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分割财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是要收取诉讼费的,进行财产分割有的时候也要收取相应的费用。那么离婚财产诉讼费用是多少呢?为您解答。 一、离婚诉讼费用 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


·谁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庭暴力的当事人(主要指受害人)可依法申请人身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当婚姻发生矛盾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和平离婚,但是双方中的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那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了,起诉离婚拿证据来进行胜诉,那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了?下面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 1.婚姻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离婚调解书的效力怎样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法官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夫妻最后就有可能被调解离婚。此时就需要签订一份离婚调解书,那么这个离婚调解书的效力怎样呢?当事人签了离婚调解书可以反悔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调解书的效力怎样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


·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有哪些
      我国法律明令禁止有血亲关系的男女之间结婚,但很多人就不清楚了,是不是只要有一定要血亲关系的,那么就一律不准结婚呢?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那究竟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有哪些 (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


·所谓的婚前子女其实通俗一点的讲就是私生子
      所谓的婚前子女其实通俗一点的讲就是私生子,而且婚前子女还需要写抚养权协议的,大多都是因为父亲或者母亲根本就没有打算结婚,但是大人们不结婚并不能够影响对于孩子的实质抚养问题,因此有些在没有领结婚证之前就生下孩子的男女双方可能也特别的关心,婚前子女抚养权协议应该怎么写? 婚前子女抚...


·协议离婚后可以告重婚吗?
      协议离婚后可以告重婚吗?协议离婚之后也是有权利告他人重婚的;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是你的举证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喻本案中你说的离婚前他是和人家以夫妻名义同居的);2...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