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法一审制度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的刑事案件其实不在少数,当警察抓到嫌犯,送至法院进行审判,会经历一系列的诉讼制度。公安机关提交证据,法院要将案件整理,并依照法律给予判决,将嫌疑人绳之于法。一审是审判中必要的过程,是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关键,依法执行审判权,可以提高审判和刑事案件的工作效率。那么刑事诉讼法一审制度基本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庭前程序: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法庭审判程序:

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评议与宣判。

法庭调查:

1、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状。

2、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3、双方陈述后,由公诉人讯问被告人,之后,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4、审判人员根据需要可以讯问被告人。

5、出示核实各种证据。

延期审理:

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血于遇到了影响审判继续进行的情况,法庭决定将案件的审理推迟,待影响审理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继续开庭审理。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4、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或者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而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扩或者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

另外,被告人因患病隔神志不清或者体力不能承受审判的;人民检察院变更了起诉范围,指控被告人有新的罪行,被告人、辩护人为准备答辩,申请延期审理的;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身体原因,审理无法继续进行的等。

中止审理: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4、不可抗力。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普通程序简易审: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效率。

适用范围:被告人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

下列情形除外:

(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

(2)可能判死刑的;

(3)外国人犯罪;

(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5)被告人认罪但经过审理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的;

(7)其他不适宜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的案件。

简化的具体方式: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实进行供述。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控辩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二、自诉案件审理的特点:

1、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入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

4、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并提供有关证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调取。

5、在自诉案件审理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

6、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入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四)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可能判处免予刑事处分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下列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入刑事责任的案件;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被告人系盲聋哑人;其他不适宜用简易程序的。

判决:判决是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案件案的具体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在个案适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分为有罪判决和无罪判决。

有罪判决: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时作出的判决,具体可分为定罪处刑判决、定罪免刑判决。前者是指法院作出认定被告人行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刑事处罚的判决;后者是法院作出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又基于被告人具有法定免除刑罚情结而宣布对被告人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

无罪判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确认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因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判决。

裁定:市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判决执行过程中,对程序性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裁定于判决的法律性质与特征基本相同,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判决只解决案件的实体性问题,而裁定除了解决部分实体性问题外,主要是程序性问题。

2、适用范围不同:裁定比判决的适用范围要广泛得多。判决只适用于审判程序终结时,包括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而裁定则适用于整个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

3、适用的方式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裁定则可采用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4、上诉、抗诉的期限不同:不服从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决定:是公安检察院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一发就有关诉讼程序问题所做的一种处理。与上述不同之处在于,一般情况下,决定一经做出,立及发生效力,不能上诉或抗诉。某些决定,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纠正可能发生的错误,法律允许当事人或有关机关申请复议、复核。分为口头决定和书面决定,口头决定应记入笔录,与书面决定具有同等效力。

法院通过对刑事案件的案件分析和实事整理,认定和审核案件的事实真相,然后依照法律规定对于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作出审判和裁决。只有法律程序正规并合理,刑事案件的审判得到公正和正义,和谐社会才会慢慢实现。

·未成年人故意杀人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只要是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那在实施了一些犯罪的情况下就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要根据其所触犯的罪刑,对其量刑处罚。那实践中未成年人故意杀人量刑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怎么办 孩子是未来的希望,在成长的过程中难...


·行政拘留的时间最长是多久
      行政拘留的时间最长是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拘留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


·法律规定缓刑最低判多久?
      缓刑最低判多久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


·撞死人判缓刑驾照吊销几年
      撞死人判缓刑驾照吊销几年如果被吊销。从吊销之日起最多3年!不过要等到刑满以后(包括缓刑)才可以考取新的驾照!所谓的吊销只是临时的,至于永久吊销且终身禁驾只是针对于那种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法院判1年3个月。缓1年半。也就是说要服刑接近3年,服刑完成后3年之内就可...


·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刑法故意伤害罪一般是怎么处罚的
      故意伤害罪属于《刑法》中比较严重的犯罪了,按照我国的规定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但实践中,犯此罪的情节也是不太一样的,因此不会所有的都判死刑。那到底刑法故意伤害罪一般是怎么处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法故意伤害罪一般是怎么处罚的 (一)犯故意伤害罪的,处...


·刑事起诉是向谁提起 刑事案件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是属于刑事案件当中的自诉案件,那么允许受害人自己去起诉,不过就刑事起诉向谁提起这个问题,却是困扰了大部分人的。除此之外,关于刑事案件起诉的程序,也是刑事诉讼当中比较重要的内容。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起诉向谁提起 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


·醉酒驾驶是当时拘留吗?
      醉酒驾驶是当时拘留吗?醉酒驾驶不是当时拘留,醉酒驾驶会被判刑的。但是一般不会拘留,等一个星期,酒精检验结果出来,达到醉驾标准,会办理取保候审,之后再等法院判刑。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


·无照经营与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无照经营与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是什么?无照经营按照2003年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应该由工商行政部门查处的无照经营行为主要包括:(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


·股东抽逃出资补回后还涉及到犯罪吗?
      股东抽逃出资补回后还涉及到犯罪吗?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情况的,就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因为已经形成了犯罪事实。只要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涉嫌法律规定情况的,就涉嫌抽逃出资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究竟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已经不是当事人简单补足出资,是不是犯罪问题了,最终是否犯罪只能由...


·触犯聚众斗殴会怎么判刑
      一、触犯聚众斗殴会怎么判1、构成聚众斗殴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构成聚众斗殴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多次聚众斗殴的;(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