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抚养权变更给男方的情形有哪些?
当今社会,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离婚率越来越高,关于离婚您也是各持己见的一件事。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律上一般会把孩子判给女方,那么什么情形下会把小孩抚养权变更给男方呢?今天就让我们来给您普及一下小孩抚养权变更的相关内容吧。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通过上述文章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小孩抚养权变更给男方的情形很多种,都看具体事项的发展。离婚有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仅仅是双方父母的问题其实孩子本身自主权的问题。家长应该多多询问孩子自己的意愿,尊重孩子的选择。
·哪些不属于重婚罪的行为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
哪些不属于重婚罪的行为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
·2023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
2023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
一、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
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
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
·因受胁迫而结婚,婚姻有效吗
因受胁迫而结婚,婚姻有效吗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受胁迫的一方是否在相应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般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对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登记...
·非婚放弃抚养权协议书手写有效吗
无效。没有法律保证,也没有法律依据。抚养权是不能放弃的,因为,只要是父母,对孩子就有抚养的义务,孩子的成长当然需要物质的支撑,因此,抚养权是不能放弃的。只是,在实践当中,抚养权的体现方式不一样,比如在离婚案件中,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不仅要支付金钱,同时还要付出管...
·小三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小三可以告重婚罪吗
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
二、重婚罪如何认定
关于重婚罪的认定...
·法院起诉离婚多久生效?
法院起诉离婚多久生效根据民诉法规定,简易程序应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普通程序应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一般来说,离婚纠纷都不是很复杂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简易程序审理。三个月内应该是会有一个判决的结果。拿到判决结果后,判决还没有生效。该份判决书何时生效呢?这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没有人向作出判决...
·一、一方出轨生子算重婚吗?
一、一方出轨生子算重婚吗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的认定: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
·委托抚养费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好多民事之间的关系,都可以通过一份协议书来进行解决。比如说针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夫妻关系破裂离婚,但是对孩子的抚养还必须进行下去,在这个问题当中就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费。下面我们将要为您介绍的是,委托抚养费协议书应该...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非婚生子女?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
·离婚关于子女的探望权法律怎么判决不少人误以为有具
离婚关于子女的探望权法律怎么判决不少人误以为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探视权的行使时间、方式等内容,事实上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问题,都是先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再由法院作出具体的判决。法院在审理探视权纠纷时会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考虑多个方面因素作出...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司法解释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