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后追加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发生改变。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具体金额及支付形式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果后期有变化,抚养费还可以追加。那么,离婚后追加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解下。
一、离婚后追加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在这个时候,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就可以会根据以上情形来判断了。
二、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如何确定?
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应给付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抚育费的给付方式: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时候,应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好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通常是参考一方的月收入。当然,抚养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原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实际生活,子女因为患病、上学等因素导致抚养成本增加的,一方在离婚后追加抚养费的要求,法院会考虑的。


·能对已经怀孕妇女拘留羁押吗
      能对已经怀孕妇女拘留羁押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如果当事人是怀孕妇女的,一般不进行刑事拘留,而是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


·未婚生子抚养费是多少钱?
      现实中,有的男女在尚未办理结婚登记,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就生下了子女,而这样的子女虽然会被认定为非婚生子女,但其也是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因此这种情况下父母也是需要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一般情况下未婚生子抚养费是多少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婚生子抚...


·离婚时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时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处理?1、《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离婚争孩子抚养权律师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
      离婚争孩子抚养权律师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 担任公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基准收费标准为500元/件,上浮或者下浮不超过50%。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0000元...


·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国家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机关,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由于履行国家职权时给其他公民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伤害,国家依法进行赔偿。具体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首先行政赔偿主要是区别于刑事责任以外的赔偿方式,大致包括行政拘留、过度执法、财产冻结、资金处罚等非刑事责任的事项。刑事赔偿相对...


·离婚财产转移的方式
      离婚财产转移的方式 其实离婚转移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转移方式,并且方式也是多种,以下介绍常见的四种:1、转移存款。这种转移比较简单,一般会设立新的账户,通过长期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的账户存在,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有些更彻底一些,直...


·一、离婚财产和小孩分配都需要体现在离婚协议中吗?
      一、离婚财产和小孩分配都需要体现在离婚协议中吗? 离婚财产和小孩分配都需要体现在离婚协议中的。首先,关于离婚财产问题,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双方都没有过错的话对半分割;其次,关于小孩抚养问题,法官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生育能力、经济条件、道德...


·哺乳期家庭暴力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哺乳期家庭暴力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们都知道,法律对妇女的婚姻是进行了一些保护的,比如在妇女在哺乳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那么如果是女方在哺乳期间遭受了家庭暴力提出离婚,是否可以向男方要求损害赔偿呢?关于哺乳期家庭暴力离婚的相关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讲解。 一、哺乳期家庭暴力离...


·继父母子女关系能解除吗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自己的亲生父母再次结婚的行为而成立的,那么实践中是否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呢?曾经有很多人都咨询过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继父母子女关系能否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当然可以解除,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1.名份型继父母子女关系的...


·离婚协议放弃探视权具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感情不和选择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和探视成为一个重要环节。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照顾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结束而解除,无论哪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都具有探视权。那么,离婚协议放弃探视权具有法律效力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协议放弃探视权具有法律效力吗? ...


·上海黄浦区离婚财产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离婚官司中如果涉及到孩子抚养权或者是比较金额较大的财产的时候都会聘请律师。不同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案件不同律师所选择的收费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上海黄浦区离婚财产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样子的呢。 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