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什么是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一些犯罪分子的犯罪目的是非常滑稽可笑的。其根本性的目的就是要扰乱我国的公共秩序,给我国公民造成一定的恐慌。比如说有一部分人会投放一些虚假的危险物品,本身危险物品在我国就是受管控的,如果投放虚假物品的话,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什么是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一、 什么是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判几年?

根据刑法修正案(三)第8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危险品的运输有什么要求?

危险品物流不同于一般物流,它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主要特点集中在:品类繁多,性质各异;危险性大;运输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规定多;仓储场地专储;专业性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条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需要进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应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实施处罚。

车况要达到一级标准。并办理相关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要配备司机(需要有危险品运输上岗证)、押运员(需要有危险品押运员证)。

1、危险品运输车辆所需证件:

(1)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2)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

(4)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

(5)按要求悬挂交通部门核发的危运标志灯、牌。

2、危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所需证件:

(1)驾驶员: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2)押运员: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

3、危险品运输车辆要求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宜采用金属车厢,以防摩擦、震动等引起事故。如必须采用时,应落实可靠的防护措施。

(2)运输车辆的拦板应坚实、稳固、可靠,确保在转弯时不会使物品滑动或跌落。危险化学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拦板高度。车厢底板应平整、密实、无缝隙,不致造成液化危险化学品渗漏接触传动轴摩擦起火。

(3)运输车辆在盛夏装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有遮阳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或限定夜间运输。运送遇湿易燃物品应备有油布等防雨设施。

(4)运输车辆应根据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防护急救用品,以供急用。通常可在驾驶室内或近旁悬挂1211、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这些灭火器材和防护急救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渗漏、破损、变形或重量减轻、筒身摇动有声响等,应立即维修或更换,以确保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5)运输车辆应在车头或明显部位悬挂由公安部门统一规定的带有“危险品”字样的专用黄底黑字信号旗,以明显醒目的标志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工具。

(6)采用槽车运送易燃液体时,槽车顶部应有阻火器和呼吸阀;底部有导除静电的装置;排气管应加防火(星)罩,并宜设在车头位置(易燃液体装卸操作一般在车尾部及侧部);储槽内应有若干金属板分隔,使罐体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能减少车辆行驶时液体不致剧烈晃动、摩擦而产生静电;车辆的电气点火系统应确保接触良好和完善,防止电气火花引起事故。

(7)采用槽车装卸液化石油气时,除槽车储罐应检测、探伤、耐压试验符合有关要求外,罐体上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过流阀、紧急切断阀、防静电接地链、着火应急灭火器等防火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

我们可以看出,投放虚假物品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感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一种行为。触犯本罪会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生活当中所有的危险物品,国家都有着严格的管控措施,普通人是没有办法接触到的。

·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最多判多少年?
      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最多判多少年? 一、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最多判多少年?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


·成立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
      成立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


·走私核材料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核材料比之武器、弹药具有更巨大的危害性和潜在危险性,往往为国际恐怖组织重金收买,所以走私核材科带来的利益更加巨大,使得走私分子不惜以身试法去从事此种活动。核材料的走私比之其他货物、物品的走私,性质更为严重,对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的侵犯性更大,因而法律把这些走私活动作为走私犯罪的首要打...


·犯罪未遂成成立的条件有几种
      犯罪未遂成成立的条件有几种成立犯罪未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故意杀人的开始举刀、掏枪,投毒的开始放置毒物,盗窃的开始伸手窃取等,这些行为开始的一瞬间就是着手。(2)犯罪没...


·怎样准备辩护非法经营罪?
      怎样准备辩护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的辩护应当从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认定、当事人对非法经营罪的认识、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主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方面进行合法的辩护。非法经营罪是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


·伤害到什么情况构成故意伤害罪
      伤害到什么情况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若致人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若致人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较大 巨大 特别巨大如何界定?
      在当今社会您对于贪污受贿深恶痛绝,中央政府对于贪污的处置也是十分严厉的。随着新《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对贪污贿赂犯罪相关条文的修改与完善也是让很多人注意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受贿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如何界定?下面,就让我们向您介绍下相关内容。 2016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


·自首自省对犯罪人员的处罚会有哪些影响?
      在实践中,会有一些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于这些自首的犯罪分子,法律会认为他们对自身的犯罪行为有自省的成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所以在量刑时也会与被公安机关抓获的犯罪分子有一定的区别。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自首自省对犯罪人员的处罚会有哪些影响? 一、自首自省...


·醉驾拘役用不用剃头有拘役剃头期限规定吗?
      醉驾拘役用不用剃头有拘役剃头期限规定吗 (一)、醉驾一般会判处六个月的拘役,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会在看守所里生活半年的时间。看守所为了管理需要及卫生要求会给在押人员进行定期理发,但理发没有专业人员帮助,都是在押人员相互帮助,大多数情况下为了省事,都会直接理成光头。  (二)、相...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金额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金额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金额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罚金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开设赌场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定罪标准是什么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