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山是北京市的一个区,是北京的西南门户,不用多说大家也知道北

房山是北京市的一个区,是北京的西南门户,不用多说您也知道北京的房价之高是普通人无法承担的,房山的房价也是如此。因此有人在房山购买了多套房产,但是由于限购政策的约束,购房时是有一些条件的,房山区两限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2020
年房山区两限房申请条件


房山两限房申请条件
1、申报房山两限房的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一个是北京市城镇户籍的;

2、申报房山两限房的家庭年收入不超过8.8万;

3、申报房山两限房的家庭成员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5平;

4、申报房山两限房的家庭三年内无卖房离异现象。

二、2020年房山区两限房申请流程


1、提出房山两限房申请。符合条件的房山两限房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政府提出申请房山两限房申请,并按要求房山两限房申请提供相关资料。

2、等待房山两限房相关部门初审。乡镇街道政府自受理申请房山两限房后按规定进行初审,并对符合申请房山两限房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送县区住房保障部门。

3、等待房山两限房相关部门复核。县区房山两限房保障部门对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再上报送房山两限房保障部门。

4、获取房山两限房相关部门凭证。房山两限房保障部门会再次审核并且进行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房山两限房申请人发放限价房待购通知书。

5、摇号选取房山两限房。房山两限房保障部门根据房山两限房申请受理情况等组织入围选房人员通过公开摇号的形式确定选取房山两限房的顺序号,获取顺序号后,房山两限房申请人可以按照顺序选房。

6、放弃房山两限房资格。一般来说,房山两限房都是按套数与人数1:1的比例组织摇号的,每个入围的房山两限房都能保证有一套房可选择,但也是可能存在对楼盘、楼层、配套、朝向等不满意而放弃房山两限房。

7、对于自动放弃的3年内不得再申请房山两限房,因此应在摇号前了解需选购的房山两限房楼盘,如果不喜欢,可在未摇号前提出变更房山两限房申请。

两限房是限制房价、限制套型的商品住房,因此受到您的追捧和抢购,但是由于供不应求,所以申请两限房时需要加以一定的条件限制。房山区两限房申请条件要求家庭成员必须有一个北京户口,且家庭年收入不能超过一定的金额,申请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十五平米。



·什么情形下外孙继承外婆房产?
      什么情形下外孙继承外婆房产? 一、什么情形下外孙继承外婆房产? 外孙一般来说没有资格继承外婆的遗产。但如果外孙的母亲在外婆去世前已去世,外孙可以代位继承其母亲应得的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铜陵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铜陵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个城市都展开了征地活动。铜陵市作为皖中南中心城市,最近的发展十分迅猛,房屋土地的征收的需求也很大。相信铜陵市的读者十分好奇相关的拆迁补助吧,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下关于铜陵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关于租房纠纷诉讼时效是多少
      关于租房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几种特殊的情况,时效仅仅为1年。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拒付房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出...


·郑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郑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近年来,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人们的生活水准越来越高,国家为了人民生活的更好正在做出不断地努力,拆迁改造就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最关注自己的利益会不会遭到损失,今天我们就为您分析一下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郑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


·婚前按揭房是离婚前过户给妻子的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按揭房是离婚前过户给妻子的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婚前按揭房是离婚前过户给妻子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


·父亲房子过户给子女要多少钱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与”和“买卖”,3种过户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需要的费用也不尽相同。如果父母还在世,只能采取“赠与”或“买卖”两种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考虑到将来女儿出售房产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买卖”的税费有时候还可能低于“赠与”。二、以一...


·房屋租赁合同不到期出租人强行解除合同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不到期出租人强行解除合同怎么办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房屋租赁合同中是有违约条款的,主张终止不到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系违约方,要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二、强制解除合同的赔偿损失1、合同解除与赔偿损失的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


·房屋出租还可以抵押么?
      房屋出租还可以抵押么房屋出租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由承租人享有;房屋抵押是在房屋所有权上设置的他项权利,当抵押人无法向抵押权人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实现抵押权,即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房屋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法律并...


·夫妻离婚经济适用房分配由什么决定
      夫妻离婚经济适用房分配由什么决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2、一方婚...


·房产他项权证办理费用如何收取?
      房产他项权证办理费用如何收取?在购买房屋时很多人会选择贷款买房,另外一种情况是在房主资金困难时将房产抵押,这两种情形都属于房屋他项权证未注销的情况。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相关部门并不是义务办理,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那么房产他项权证办理费用如何收取? 一、房产他项权证办理费用如何收取?...


·房租转租有哪些风险,转租房屋有什么风险
      一、房租转租有哪些风险承租人租赁房屋6个月以上的,应与出租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后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除此可以解除租赁关系以外,房屋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也可以解除租赁租赁合同。我们看一下具体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