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盗窃金额多少构成刑事罪

无论是对盗窃行为定罪,还是处罚,此时都必须要充分考虑实际盗窃所得的财物数额是多少。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盗窃金额多少的才能构成相应的犯罪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金额多少构成刑事罪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数额特别巨大;

4、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判处无期徒刑;

(1)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盗窃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

(5)累犯;

(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 严重后果的;

(7)盗窃数额达到十五万元的;

(8)造成重大损失的;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犯盗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盗窃数额巨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2)盗窃数额达到十二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3)盗窃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4)多次盗窃的,可以增加两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盗窃他人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入户盗窃的;

(2)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3)流窜盗窃作案的。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1)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将部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可以按比例减少刑期);

(2)盗窃自家或者近亲属财物的(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盗窃所得的财产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的,那么就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里规定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为人民币1000元以上。涉嫌盗窃犯罪还是比较严重的,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进行辩护。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犯罪的预备行为构成犯罪吗
      犯罪的预备行为构成犯罪吗 一、犯罪的预备行为构成犯罪吗? 犯罪预备不构成犯罪,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关于哪些是犯罪预备行为,刑法没有更详细的规定,在实践中,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 1、准备工具。...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怎么量刑?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怎么量刑?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刑法第148条),是指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化妆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并造成严重后...


·醉驾十种缓刑情形是哪些?
      醉驾十种缓刑情形是哪些? 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 (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


·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案财物怎么处理?
      对于涉及盗窃财物、违法骗取钱款、贪污、非法集资等情形的案件,处理完毕案件后会对犯罪者的财产和受害人钱款依法没收或冻结,案情出具结果后,再进行归还或入国库处理。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案财物怎么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案财物怎么处理 一般...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是累犯吗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是累犯吗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算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


·缓刑考验期满还要执行原刑罚吗?
      在对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的时候,也是规定了一定期限的考验期的,而一般在缓刑考验期满之后,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下一步的处理。那此时缓刑考验期满后还要执行原判刑罚吗?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考验期满还要执行原刑罚吗? 《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


·走私毒品罪是否可以假释
      一、走私毒品罪是否可以假释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职务犯罪立案标准2023是怎么样的?
      职务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1、贪污罪:3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2、受贿罪:3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但具...


·滥伐林木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滥伐林木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滥伐林木罪既遂法院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


·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哪些?
      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1、被害人 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所以参加到诉讼中来,是因为正当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


·过失杀人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过失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此时往往会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既然被认定构成了犯罪,那么肯定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关于过失杀人量刑标准,可能大部分的人并不清楚,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过失杀人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刑法规定,过失致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